鞍山:公共绿化带被私吞楼上业主维权

发布于 2012-08-15 08:30:00

毁坏绿化带,拔了小树,三面立起围挡圈成 自家地盘   这原本属于小区的公共绿化带,一夜之间被业主 私吞 。 他们凭啥将公共绿化带占为己有? 近来,业主王女士为此维权,而物业公司也表示,希望业主将圈占的公共绿地恢复原貌。

毁坏绿地 霸占地盘

13日上午,记者来到万科金色家园二号楼,该楼一二层是网点,最东侧的网点正好在拐角处,面向东的一侧三面立起了二层楼高的围挡,从表面看围挡是木质的,上面镶的黑色木条处写着 万科金色家园 。围挡长有十几米,宽2米多,颜色搭配和风格与旁边原有的网点很相似。在围挡下面,还可以看到一截残留的灌木。据王女士说,这里原来是灌木丛、低矮围墙围起来的绿化带,里面还种了小树,属于小区外围的公共绿化带。但网点业主不仅毁坏了绿化带,还把这里占为己有。

来到王女士家,从她家东侧的窗户往外看,将近一半的视线已经被围挡遮住。围挡不仅把原有的绿化带圈在里面,还占据一部分人行道。

王女士说,父母年龄大了,当初买这处房子时,就是看好了房子的格局,东面没有遮挡,特别敞亮,没想到却被一夜之间立起的围挡破坏了。王女士说: 他们是7月21日零点左右开始施工的。我母亲身体不好,每天半夜我都得起来照顾她。当时从窗户往外看到几个人正在砍树,2点40分左右,他们开始立这个围挡。他们不但毁坏绿化,还影响了我们正常居住,风一刮,屋里全是木头和油漆味儿,应该尽快拆除!

小区物业:

没有执法权,无法阻止或拆除

14日上午,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来到二号楼东侧,据介绍,原来这里确有一块小的绿化带,里面种了一棵树,属于小区外围的绿化。二号楼东侧以南都是网点,位置能比二号楼探出两三米,前几天网点那家半夜私自把楼下这块地方围上了,破坏了绿化带,还圈占了公共用地。第二天物业接到业主的投诉以后,也找到网点业主,希望他们能恢复破坏的绿地,但物业部门毕竟没有执法权,没有权利拆除私自搭建的围挡,只能向综合执法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

当日,市综合执法局铁东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万科金色家园小区,执法人员说,他们会对此事进行调查之后,再给出答复。

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当日,记者与铁东环卫处长甸所联系,对方说该处属于小区的外围绿化,归小区自己管理。但相关条例中有规定,不得擅自占用和破坏绿化。

随后记者查询了《鞍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条例中表明,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等,居住区绿地包括居住区内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

其中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而第二十五和二十六条中也有明确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可以按占用面积处以责任者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责任者被砍伐树木的价值5至10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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