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小区门卫室变餐馆

发布于 2012-09-18 08:30:00

新法制报讯 记者李志强摄影报道: 小区的门卫室被出租改成餐馆。 近日,位于南昌市上海路附近的新世纪小区的多名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撤离已有多年,后小区由上海路街道接管,而进出的两处大门却一直无人把守,门卫室长期处于空置状态,但就在数月前,两间门卫室突然被承租开起了小餐馆。

◎反映

小区门卫室被出租

自小区物业撤离后,就没有再聘请物业公司进小区管理。 据小区业主王先生反映,他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也随物业的撤离而解散,现小区各项事务由上海路街道接管。至今,小区两处进出大门均未聘保安人员值勤,门卫室处于空置状态, 外界人员可随意出入小区 。

王先生称,就在数月前,小区两处空置门卫室却先后被人承租,开起了餐馆。 门卫室为小区业主共有,但在出租前,所有业主都不知情。 对于空置的门卫室突然出租用于经营,而不是聘请安保人员管理小区,业主们均表示不满。他们还表示,本该由所有业主共同支配的租金收益也不知被作何用。

◎回应

收益用于弥补卫生费缺口

1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上海路附近的新世纪小区看到,小区的两处进出大门均无人把守,而门卫室也都挂起了餐馆的招牌。其中一家餐馆的老板坦言,她承租这间门卫室已有3个多月了,月租600元, 是从上海路街道租过来的 。

就新世纪小区居民反映的情况,记者首先来到上海路街道新世纪社区了解情况。社区负责人顾主任表示,5年前,该小区物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撤离,此后没有物业公司愿意进驻管理,门卫室也就一直空置着。在请不到物业公司的情况下,上海路街道接管了小区,并设立新世纪社区实行单独管理。虽然设立社区专门管理,但 居民连每月5月的卫生费都不愿交,还要(社区)贴钱管理小区卫生 。

现在将空置出来的门卫室出租,用于弥补小区卫生费的缺口。 上海路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孙有刚表示,设立专门社区管理,充当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能,但仅仅一项每月5元的卫生费,很多居民就拒绝交纳,他们也只好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填补缺口。

◎律师

公共设施出租须业主同意

针对此事,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亮斌说,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的门卫室也属于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管理方未经业主同意无权擅自出租或支配租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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