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安区一居民小区内,物业公司将部分绿地改造成车位,虽满足了业主的需求,且得到了绝大多数业主的同意,但由于未办理合法手续,还是受到了城管执法部门的查处。
近日,有市民向崇安城管执法大队广瑞中队投诉,反映他们所在的江南花苑1号,2号南侧的绿化用地被物业改造成了车位。接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原来江南花苑小区 停车难 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很多业主的车无处可停,经常有车辆乱停乱放,有的甚至还停到了绿化用地上,毁坏了绿地。为此,小区物业在征得绝大多数业主同意后,将1号,2号南侧的一片绿化用地改造成了车位。但物业却忽略了一点,他们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变更了绿化用地。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物业将因擅自变更绿化用地而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此,小区物业很不理解,表示他们将绿地改造成车位是征得了绝大多数业主的同意,当时有超过2/3的业主签了字,并进行了公示,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时他们的行为也解决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为小区居民带来了好处,不应受罚。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解释,每个小区在规划建造时是要求有一定的绿化覆盖率的,要变更绿化用地,除了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外还必须得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办理相关的手续。物业不经批准擅自变更绿化用地,违反了《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理应受到行政处罚。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小区物业对小区环境进行的改造,在合理的同时也要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