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客猝死出租屋业主中介双双被罚款

发布于 2012-10-10 08:30:00

今年8月,西乡街道福中福社区某花园小区出租屋租住人员深夜猝死出租屋内。经西乡房屋租赁管理所与公安部门联合对涉事出租屋开展调查,发现业主颜某、代理中介公司在出租屋的管理上未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最终由公安部门对该出租屋进行查封,由宝安区租赁办对业主颜某未及时申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开出2561 .8元的罚单,对房屋中介公司未依法报送房屋租赁中介材料行为开出3000元的罚单。昨日,双方依法交纳了罚款。

今年8月28日晚9时许,租住在福中福社区财富港A栋某出租屋的租客魏某死亡,经公安机关初步鉴定,死者为非暴力致死,系因病猝死。后警方对该出租屋作查封处理,西乡房屋租赁管理所对该出租屋业主只收租不管理的违法出租行为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该出租屋为颜某所有,颜某从2012年1月份委托深圳市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白金假日分公司作为中介代理出租该房屋。2月初,颜某将房屋出租给死者魏某,约定月租金1900元,中介公司则收取了租赁双方各950元的中介佣金。租赁行为发生后,颜某即对该出租屋甩手不管,也一直未依法在限期内到当地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中介公司在完成中介业务后,也并未按规定主动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报租住人员信息。为此,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后,宝安区租赁办依据相关法规开出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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