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水利厅物业管理宣传提纲

发布于 2018-03-23 00:00:00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配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今年6月份以来,我厅对办公区和住宅区实施相对分离管理,办公秩序明显规范;对武定门集资建房小区强化物业管理,管理质量明显提升;对9、12号院推行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但也应该看到我厅推进物业管理的宣传不够深入,程序不够规范;广大业主对推进物业管理的认识偏颇,对选举业主委员会重视不够,致使参选人数较少,业主委员会难以成立。为了进一步学习物业管理的政策规定,熟悉推进物业管理的程序方法,明确推进物业管理后建设单位和业主的权力义务,现编印我厅物业管理宣传提纲。一、充分认清推进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厅推进物业管理是广大业主的良好愿望,是厅党组的正确决策,也是加强物业管理的必由之路。(一)实行物业管理是大势所趋随着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维护物权的意识越来越强。从我国的情况看,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新建小区无一不实行物业管理,原有小区也逐步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有《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支撑,有专业队伍保障,有业主需求牵引,有成功经验借鉴,是大势所趋。(二)实行物业管理是众望所归我厅内设机构、人员众多,办公区广场狭小,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受限,厅里职工私家车只有停在办公区与9号住宅区交界的消防通道上。消防无通道,隐患何其大?我厅除武定门集资房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外,9、12号院和罗廊巷院都是聘用临时工实行看门式、www.fdcew.com收发式管理,势必管不了也管不好。12号院私人物品和公共财物被盗就是例证。为此,不少厅里职工向厅领导和机关反映,加强物业管理,确保业主安全。我厅充分尊重干部职工的意愿,适时启动物业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推行物业管理是众望所归。(三)实行物业管理是必由之路我厅现有小区构成复杂,业主有本单位、外单位的,有在职、退休的,房屋有出售、出租的。长期以来,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后勤生活服务,每年也安排10万元维修资金,只能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水电保障应急解难,谈不上物业管理。因此,要想满足业主的需求,规范管理、贴心服务、美化环境、确保安全,实行物业管理是必由之路。二、严格遵守实行物业管理的程序方法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厅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实行物业管理坚持责权明晰、用管结合、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遵守成立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物业管理的程序。(一)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业主代表大会成立之前,应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社区代表、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1、在小区(大厦)公示报名通知,采取自荐、推荐的方式由建设方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2、筹备组成员公示一周。3、筹备组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4、筹备组拟订、起草《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5、筹备组根据每幢楼每单元推选的业主代表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经审核资格后并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6、筹备组确定首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并提前十五天通知全体业主。7、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通过《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确定管理模式。(二)确定物业管理模式《物业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后勤服务中心继培训中心清退临时工后,年底将结合选定大厦物业管理企业清退大厦管理和基建维修科临时工,坚持精干、高效、统一的原则,走社会化保障的路子。9、12号院目前是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鉴于此,初步确定委托水利大厦物业服务企业代管,既实行专业管理,又降低管理费用。(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我厅在完成自行车棚建设、整治小区环境的基础上,又相继推进9、12号院自来水抄表出户,还研究编制了小区绿化、监控方案。这些工作完成后,小区基础设施更加配套,环境更加生态,条件更加优越。只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物业管理,我厅将筹集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实行物业管理创造良好条件,也为业主工作生活营造良好环境。(四)实行物业管理1、物业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2、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4、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5、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巡查。三、认真履行建设单位和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对9、12号院,我厅是建设单位,住户是业主。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业主,都要认真履行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一)业主的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业主的义务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三)建设单位的工作1、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2、受理业主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3、研究解决物业管理和小区建设中的相关事宜;4、协助召开业主会议;5、迎接本行政区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评比。由此可见,实行物业管理,变行政包管为职能联管,管理的分工更加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我厅建设管理,物业公司服务管理,业主使用管理。变看门式、收发式管理为系统化、信息化管理,管理的工作更加到位。变粗放、应急管理为精细、长效管理,管理的质量更加上乘。这样的物业管理,尽管需要缴纳一点费用,但能分享保持清洁、美化环境、正规秩序、确保安全的成果,值得!二○○八年十二月一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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