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3年以来,波及全国多个城市的持续雾霾天气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个热点话题。2月18日,国家环保部发布消息称:在全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74个城市中,在2月9日至15日7天春节假期中,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仅54.7%,超标天数占比45.3%,PM2.5平均超标率为42.7%,最大日均值达426微克每立方米,最大超标4.7倍。造成如此严重的空气质量问题的原因是不利气象条件以及燃放烟花爆竹。
面对持续雾霾天气给人们生活以及身心健康造成的影响,物业服务行业应当怎样结合自身特点重新审视社区管理中忽视环保的传统管理方式,并增强环保意识呢?今年春节期间,笔者所在小区的物业经理向业主代表宣传响应政府号召、尽量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时,诚恳、深切地反思了过去几年节日期间长期忽视环保问题的教训,这位经理说:<o:p></o:p>
一是过去每年春节期间,咱们物管为了营造本社区欢乐祥和的热闹氛围,年三十晚上在社区广场统一组织燃放鞭炮;到了元宵节,又是在广场统一组织业主燃放烟花,后来越搞越大,自发参观的居民越来越多,附近别的小区也有人加入。正月十五晚上燃放烟花之前,为了占个好地方,有不少业主在下午两三点钟,就用客货车将数万元的烟花堆放到广场上,也没有专人看管。每当燃放时大量浓烟像原子弹爆炸一样冲上天空,现在想起来实在后怕,不仅污染空气,如果堆放在广场上的大量烟花爆竹在燃放前爆炸,炸伤了小区居民,谁来承担责任呢?<o:p></o:p>
二是燃放烟花爆竹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我们物业管理负责人过去从来没有考虑过。今年街道办主任说,早在2006年11月,国务院就公布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这一特种行业从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都做了严格而具体规定。其中在燃放环节要求,组织焰火晚会无论多大规模,都要经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要有安全保障措施,对违规者该条例也明确了处罚办法。以此对照,我们物管过去组织业主在社区广场集中燃放爆竹和烟花,引来本小区和附近居民成百数千人观看,你们说这是不是没有向上级报告的另一种形式的焰火晚会?大家想想看,如果一旦发生事故,造成观看的居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物管领导必然要按照国家出台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被追究,或处分或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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