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公共露台种植,物业该不该管?

发布于 2018-03-23 00:00:00

很多小区都有住户在沿街商铺二楼露台、楼房屋顶露台种植花草树木,有的种植各种蔬菜。物业公司也会接到相邻业主的投诉,反映楼下业主种的树遮挡了楼上视线,影响通风和采光;有的业主投诉种菜施肥有臭味污染空气,因种植导致蚊虫增多,影响正常生活;占用公共露台摆放盆景,存在安全隐患等。物业公司也会根据业主投诉上门进行协调,但使用露台业主声称买房时房屋价格比别人高,露台是花了钱买的。或说是购房时开发商赠送的,种植树木花草是美化环境,不属于违法行为。

对此,物业公司也感到很棘手。楼露台使用权归属问题楼的顶楼露台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它的使用和管理权应当归本单元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将公共露台出售或赠送给购房者。开发商承诺的一般是赋予了顶层购房者部分露台使用权,这并不代表露台就归于个人。实际上,没有专用公共通道进入顶楼的露台,都是开发商自动归属顶楼的住户使用,这已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开发商销售时已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管理对策

1、公共露台特别是有公共通道的屋顶露台,禁止进行种植和摆放绿植盆景。《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顶是逃生平台,占用露台明显属于违法行为。遇此情况,可通知业主清除,如不听从可向所在辖区的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2、属于专有使用露台的,业主装修时,告知业主尽量不要改变、破坏屋面防水层。有的业主在露台上砌花圃,做水池。如地面防水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楼下渗水,一旦使用后再维修更加困难,从而造成与楼下业主纠纷。建议业主使用盆栽,即不损坏屋面,也可随意移动调整位置。

3、合理布置,保留适当空间。家庭露台绿化和小区绿化有很大区别。绝大部分住户开始对种花草只是喜好,对绿化不是很懂,认为树木越多越大越好看,盲目种植,结果整个露台被树木覆盖,这样一旦遇到刮大风很容易发生意外。尤其是三楼住户的采光和视线会被树木遮挡,邻里之间由此会产生矛盾。因此,提醒业主合理种植,尽量种植观赏性价值高的的矮小植物。

4、盆景、绿化工具及物料排放整齐,保持美观。家庭绿化主要是增加个人情趣,愉悦心情,提高生活品质。在商铺露台种植不仅仅是自家欣赏,整单元甚至整栋楼上住户都直接看到。所以,不要使用破桶烂盆、废旧包装盒等做盆景。在露台堆放的杂物,剩余泥土、枯死的花木要求及时清除。放在露台的轻质工具要压实,以防风吹发出噪音和吹落造成事故。

5、不提倡大面积种菜,特别要禁止种植爬藤蔬菜。屋面竖起的杆子严重影响小区的环境美观,过季发黄的藤条挂在围栏上降低了整个小区的品质。即使少量种菜,也要禁止使用粪便作为肥料浇灌。要求业主定期对种植区域进行杀虫,清洗露台地面,保持露台干爽整洁。如确实因种植树木影响到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物业公司必须要求业主进行整改。否则,向社区及城管执法部门报告,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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