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概述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是指以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形式存在的不动产。物业既可指单元性的地产,也可指单元性的建筑物。物业有大小之分,它可以根据区域空间作相对分割。整个住宅小区中的某住宅单位可作为一处物业,高层与多层综合大楼、写字楼、商业大厦、酒店、厂房仓库,甚至是电影院、俱乐部和运动场所,也可被称为物业。是已建成并具有使用功能和经济效用的各类可供居住和非居住的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房屋所在的建筑地块与附属的场地、庭院等。
“物业”一词,原出于中国香港地区和东南亚一带国家。“物业”一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大陆后,首先在广东、福建等外资企业和华侨较多的地区开始使用,随后传至上海、宁波等沿海地区,最后传遍全国,并被中国房地产主管机关接受和采纳。
二、物业分类
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以下四类: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和其他用途物业。不同使用功能的物业,其管理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要求:
1、居住物业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2、商业物业
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商服物业是指各种供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建筑场所,包括购物广场、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宾馆、酒店、休闲康乐场所等。办公物业是从事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等行业的管理人员(白领)办公的场所,它属于生产经营资料的范畴。这类物业按照发展变化过程可分为传统办公楼、现代写字楼和智能化办公建筑等,按照办公楼物业档次又可划分为甲级写字楼、乙级写字楼和丙级写字楼。商业物业市场的繁荣与当地的整体社会经济状况相关,特别是与工商贸易、金融保险、顾问咨询、旅游等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这类物业由于涉及物业流通与管理的资金数量巨大,所以常以机构(单位)投资为主,物业的使用者多用所有者提供的空间进行经营活动,并用部分经营所得支付物业租金。
3、工业物业
工业物业是指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提供使用空间的房屋,包括轻、重工业厂房和近年来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用房以及相关的研究与发展用房及仓库等。工业物业有的用于出售,也有的用于出租。一般来说,重工业厂房由于其设计需要符合特定的工艺流程要求和设备安装需要,通常只适合特定的用户使用,因此不容易转手交易。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计算机、精密仪器制造等行业)用房则有较强的适应性。轻工业厂房介于上述两者之间。
4、其他用途物业
除了上述物业种类以外的物业,称为其他物业,有时也称为特殊物业。这类物业包括赛马场、高尔夫球场、汽车加油站、飞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物业。特殊物业经营的内容通常要得到政府的许可。特殊物业的市场交易很少,对这类物业的投资多属长期投资,投资者靠日常经营活动的收益来回收投资、赚取投资收益。这类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国家规定最高为50年。
三、物业寿命
几乎可以说是与地球同在,因此相对于人的寿命,它可以看作是永恒的;其次,物业的使用期限一般可达几十年乃至上百年,即土地和房屋本身是可以长期使用的。在中国,对具体的某个使用者来说,又是有一定使用年限的。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5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物业既可以一次性出售,也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零星出售,边流通边消费;其价值可以一次性收回,也可以在较长的时期中多次收回。
四、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和契约,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安全防卫、公共绿地、道路养护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
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人,是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有偿劳动,实行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之路,其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