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是否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

发布于 2013-12-02 09:22:00

[案情介绍]王某经人介绍,在某小区租赁了业主张某住房一套,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但没有明确物业管理费由谁交纳。王某入住3个月后,管理该小区的某物业管理企业上门催交物业管理费。王某认为,自己乃是房屋的承租人而非业主,并无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而张某认为,房屋已由王某实际居住,物业管理费不应由自己交纳,也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企业遂将王某和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他们交纳物业管理费900元。[法理分析]1)在无任何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有否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基于房屋租赁关系,承租人有交纳租金的义务。在交纳租金以后,出租人即有对出租物瑕疵担保的义务,出租人有义务保障房屋能够适于正常的利用。在缺乏对任何其他相关费用承担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应承担所有出租物之上的费用负担。因此,本案中的出租人张某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用。2)出租人如何才能使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如果出租人希望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则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加以明确约定。并且最好将该租赁合同交物业管理企业一份,由物业管理企业盖章确认。这便可以产生债务转移的后果,即本应由业主承担的、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已经转移给承租人承担。如果没有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经确认,物业管理企业仍可以向业主直接追交。3)承租人有遵守小区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的义务尽管承租人并未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投票决议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然而必须遵守业主公约和所有规章制度。其理由在于,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乃是约束物业区域内的不动产利用秩序的规则,业主之外的使用人也应遵守物业区域内的利用秩序规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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