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因墙渗水质疑物业,最终双方表示将协商解决问题

发布于 2014-03-05 09:41:00

4月2日,赣州市民郑女士:我在赣州市章江南大道外滩一号南区经营酒店生意。去年开始,我认为负责该大厦物业管理的公司服务不完善,便停交了物业费。今年3月29日,物业公司将酒店的多数水表拆除,不供应水和提供物业服务,给酒店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希望物业公司能尽快恢复供水及其他物业服务。

据郑女士介绍,她哥哥在外滩一号南区租了业主30多个房间开酒店,自去年她接管该酒店以来,负责该大楼物业的德威物业公司让她感到很不满意,“酒店房间墙壁存在不同程度的渗水问题,导致墙纸脱落严重。我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此事,对方也请人来维修过两次,但渗水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物业公司每派人对房间进行一次维修就需近半个月,这期间我们酒店的房间无法正常经营,给我造成了很大损失。另外,酒店所在的大厦电梯常有故障,楼道内未设置监控、路灯经常坏,这些因素让客人觉得很不安全,严重影响了我酒店经营。”郑女士说,在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以上问题但未能解决后,她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无法满足她的合理要求,便从去年3月开始,暂时停交了物业费,只单独交水费。然而,物业公司认为物业费与水费应同时交,拒收郑女士单独交的水费。

去年12月和今年3月,郑女士两次前往物业公司,将去年一年的物业费、水费交清了,不过物业公司却要其将拖缴一年物业费、水费产生的1万余元滞纳金也缴清。对此,郑女士表示不能接受。今年3月29日,德威物业公司将其酒店20多个房间的水表拆除,停止供水及其他一切物业服务,让酒店无法正常经营。

4月2日,记者来到负责大厦物业管理的德威物业有限公司。据一名程姓工作人员介绍,由于郑女士长期拖欠物业费,多次催缴未果,给物业公司带来很多不便,他们才将酒店水表拆除。而且,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授权委托书中的规定,在催促物业使用人缴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费3次以上,对方拒不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单方面采取停水、停电等处理措施。对于郑女士所反映的房屋渗水等质量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与开发商联系,要求开发商与郑女士沟通解决,其他的相关物业服务他们也在逐步改进。

最终,郑女士意识到之前与物业公司缺乏沟通,双方都表示将进一步协商,尽快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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