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去年年底,王先生接到通知,让他去领钥匙。但在领钥匙前要签订一个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手册。王先对物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手册看也没看就签字按了手印,但后来发现服务手册的其中一项内容让他难以理解。
第二十条违规处罚内容为:为维护和保障广大业主和住户的共同利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细则包括乱倒垃圾者,必须负责清洁干净,并处以50元罚款;乱摆乱卖者有权将其物品没收,并处以50元罚款;随地吐痰,乱丢杂物者,必须负责清扫干净,并处以20元罚款;私养猪、鸡等家禽及未经物业公司同意私自养宠物,有权将其没收并处以50元罚款……等11条。
该手册最后还有一项,“对以上未列明的其他违规事项,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若情节恶劣者可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以上罚款金额,可根据实际实施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王先生纳闷了,难道物业公司有权力罚款吗?
【评析】
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权力对业主进行处罚,也没有权力没收业主财产。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此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处罚条款,可视为无效条款。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因罚款产生纠纷,业主可以拒绝交罚款,并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作为一个服务性质的企业,没有任何处罚权,任何物业管理公司都没有对业主进行罚款或没收业主财产的权力。
对于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有的业主影响到其他业主的正常作息,物业管理公司可以进行规劝和制止;制止无效的,可在业主大会上提出,由业主共同商议解决,或者共同制定一个业主公约,相互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