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我市积极推行前期物业管理

发布于 2014-05-14 10:01:00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截至目前,房管部门已为市区158个商品房项目办理了物业管理方案确认手续,从源头上避免了建设环节遗留问题的发生。

据了解,为扩大物业管理市场化占有率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前,需先到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物业管理方案确认手续。物业管理方案确认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前,必须落实物业管理所必备的各项条件,如配置面积不低于开发建设住宅总建筑面积3‰比例的物业管理用房、制定业主临时公约等,同时要求开发企业根据项目的规模,确定合理的管理档次和服务标准,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此举从源头上为实施物业管理把好关口,为居民营造了安全、卫生、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

<o:p></o:p>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