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山东路滨海花园的业主。我们小区物业公司从接管小区开始,连续在各楼楼道、电梯贴发各种收费广告通知、宣传,而且收费名义五花八门。
A.小区封闭要收“封闭费”。小区公告,小区封闭每户需要交纳80元的封闭费用;同时,小区四周将增加一定数量的保安,每户还要按面积每月交纳一定金额的保安费用。物业公示后,大部分小区业主都已缴纳80元“封闭费”。但大家都知道,小区封闭是不太实际的。<o:p></o:p>
B.热水提价一倍。物业公示称,根据市里相关文件,每吨热水从9.1元提价至18元,涨幅几近一倍。而热水供应时间也从先前的24小时改为从第一天晚18时到第二天早8时,缩减了10个小时。而且,此项通知已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从效果来看,已经有两户小高层业主在楼顶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
C.提高建筑面积收费标准。物业公告称,为了维护个人及全体业主的利益,物业将有关业主收费通知单的建筑面积进行更改,如您未办理房产证,将参照相近楼层同户型面积进行登记,这样一来,等于否认了房屋买卖合同中标注的建筑面积。
D.供热测温公告:物业称:根据个别业主要求入户测温发现诸多问题,就测温做如下说明,以下情况不予提供测温服务:1.业主擅自改变室内供热设施,覆盖散热器和房屋结构的或因房屋自身保暖性能(如门窗密封不好)达不到供热条件的.2.业主家中暖气片的规格,新旧程度达不到供热标准的。其实,他的说法只有一部分算对,另一部分有点牵强可笑了。
公告虽多,但他的服务却非常差劲。
楼上厕所漏水直接漏到楼下,找到物业公司帮忙查找原因寻找解决方案,来来回回五次察看,原因找到了,物业人员却拒绝修理,说这种问题需要业主自己解决,物业公司只负责业主室外的相关服务.自己找来外面的堵漏公司的人员修理却简单的让人心跳——在漏水的缝隙处均匀涂上玻璃胶即可。
家中暖气自开通到<st1:chsdatew:st="on"isrocdate="False"islunardate="False"day="14"month="12"year="2008">2008年12月14日</st1:chsdate>至,厕所的暖气片一直不热.让物业公司出一个书面证明证实一下实际情况.物业公司却推托说,责任在某楼层家中无人,跟物业公司无关。没人可以等家里有人了再去嘛,何必这样小儿科呢?<o: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