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公司今后要“晒账本”

发布于 2014-06-20 10:35:00

11月22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今后沈阳要全力营造公平透明的物业报务费收费市场,积极推行酬金制收费模式,物业服务费中的成本支出和酬金提取部分应当按季度向业主公开。从2013年起,实行包干制收费模式的物业服务企业也要于每年3月末之前,公开上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及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质询和监督。

据了解,目前沈阳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模式分两种,一种是酬金制,一种是包干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后一种是目前大多数新小区采取的收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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