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镯摔碎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发布于 2015-04-09 09:30:00

手镯摔碎物业公司被判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王女士家住东区起湾道某小区。去年10月11日下午,因被小区一根倒U形金属管状栏杆绊到,王女士佩戴了16年翡翠镯子摔碎了。几次交涉过后,原本承诺赔偿的物业公司却变了卦,王女士一怒之下,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件作出判决,物业公司将承担50%的责任。

事发当天早上,为了防止摩托车、电动车直接从夹道进出,物业公司在夹道的地面上安装了一根倒U形金属管状栏杆。下午5时左右,王女士在夹道处穿行时,被地面上的倒U形栏杆绊倒了,摔碎了镯子。

王女士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建议王女士拿手镯去做个鉴定,还承诺会赔偿相应损失。王女士花了2100元,找了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得知镯子市场价值为3万元。但当她拿着鉴定结果找物业公司索赔时,物业公司不认账了。

物业公司:早已贴出提示

物业公司说,早在2013年7月份,工作人员就在车库出入口墙上贴了温馨提示:“请广大业主/住户注意安全,行人从人行通道出入小区,不要从车道出入,以免发生意外,谢谢配合!”王女士明知夹道禁止通行却对此不予理会,其不慎摔倒造成的损失,应该自行承担。

市第一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女士和物业公司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物业公司应当赔偿王女士镯子的损失15000元并承担鉴定费1050元。案件主审法官认为,一方面,物业公司未作相关的安全提示;另一方面,王女士不顾物业公司的提示坚持在车道内穿行,加大了发生本案事故的可能性。因此,综合全案情况,法院酌定物业公司对王女士的损害承担5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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