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小区电梯改造案例

发布于 2015-04-14 09:04:00

厦门市物业小区电梯改造案例

案例一:某居民住宅楼一梯位要增设电梯,层数为6层,

一梯2户,共计12户,每户产权面积均为70平方米,12户均属不同业主所有。

按上述计算方式,该梯位总建筑面积为840平方米,一户为一个业主人数,业主总人数为12人。要满足经该梯位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位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占该梯位建筑面积560平方米以上(含560平方米)的业主同意,即8个(含8个)以上业主同意;要满足该梯位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8个(含8个)以上业主人数同意,即需8个(含8个)以上的业主同意。综上,该梯位增设电梯需8个(含8个)以上的业主同意。

案例二:某居民住宅楼一梯位要增设电梯,层数为6层,一梯2户。4层及以下共计8户,每户产权面积均为70平方米,第5-6层为2户跃层,每户产权面积140平方米。该梯位10户均属不同业主所有。第5-6层的2个业主均同意增设电梯。

按上述计算方式,该梯位总建筑面积为840平方米,一户为一个业主人数,业主总人数为10人。要满足经该梯位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位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占该梯位建筑面积560平方米以上(含560平方米)的业主同意,即除第5-6层2个业主同意之外,还需4个(含4个)以上业主同意;要满足该梯位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7个(含7个)以上业主人数同意,即除第5-6层2个业主同意之外,还需5个(含5个)以上业主同意。综上,除第5-6层2个业主同意之外,该梯位还需5个(含5个)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增设电梯。

案例三:某居民住宅楼一梯位要增设电梯,层数为6层,

一梯2户,共计12户,每户产权面积均为70平方米。第1层两户为同一业主所有,第2层两户为另一个业主所有,其余8户均属不同业主所有。第1层、第2层的2个业主均不同意增设电梯。

按上述计算方式,该梯位总建筑面积为840平方米,因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个业主人数计算,业主总人数为10人。要满足经该梯位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位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占该梯位建筑面积560平方米以上(含560平方米)的业主同意,因第1-2层2个业主不同意,需其余8个业主全部同意;要满足该梯位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需7个(含7个)以上业主人数同意,因第1-2层2个业主不同意,所以需其余8个业主中的7个(含7个)以上同意。综上,因第1-2层2个业主不同意增设电梯,该梯位需3-6层的8个业主全部同意方可增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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