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致一小孩受伤物业公司被判赔偿
随着电梯这种便利的短距离通行工具的大面积存在,很多人在上下楼梯的时候就不会再选择走楼梯。但是近年来,电梯事故的频发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不是高科技的产品就没有出错的时候,特别是面对没有完全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时,遇到这一类的电梯事故往往会受到比较大的伤害。
瓜瓜小朋友家住苏州某小区,在星期天跟父亲出门游玩之后打算乘坐单元楼的电梯回家,但是瓜瓜在电梯门打开后,前脚踏入电梯,后脚还没有跨入电梯时,电梯突然启动上升,直到上门框的地方才停止,瓜瓜被夹在电梯中半小时后才被消防队员救出。在送到医院经过医生检查后诊断瓜瓜为会骶骨骨折、双侧臀部皮肤挫伤。医生认为瓜瓜的情况需要支具保护腰骶部和骨盆。伤口愈合好后才可以出院,但是出院之后需要卧床休息。瓜瓜的父母带着瓜瓜的诊疗报告来到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希望鉴定中心能够出具司法鉴定书来确定瓜瓜的伤情,而司法鉴定中心最终出具的鉴定书显示瓜瓜的此次外伤导致其骨盆骨折,遗有耻骨联合分离的伤残等级评为十级。余伤情不足评残。并且鉴定中心认为瓜瓜在伤后60日应给予营养支持,伤后也要由一人护理90日。带着这份沉甸甸的鉴定书,瓜瓜的父母找到了小区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声称瓜瓜的这次事故可能是电梯电脑板误操作造成,而在小区业主跟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上能看出电梯的运行、检测和维修都是由物业公司负责。双方人员在争论过程中的焦点是瓜瓜的父亲在这件事情上是否承担责任。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之下,瓜瓜的父亲就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的管理人,对电梯的日常运行负有管理义务,应当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并且物业公司也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失。而瓜瓜的父亲已经陪同瓜瓜一起搭乘电梯,已经尽到法定代理人的义务,所以不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瓜瓜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费、司法鉴定费以及其它损失共计九项合计人民币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