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隐私遭泄露 业主拒交供暖费败诉

发布于 2015-10-13 09:37:00

市民李某是某高档小区业主,他称其所居住的小区物业公司随意将业主信息泄露给他人,导致他经常接到各种推销电话,给生活造成巨大困扰,因此,李某连续4个供暖季拒缴供暖费。无奈之下,小区物业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缴纳所欠供暖费9000余元。昨天记者获悉,顺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物业公司起诉称,该公司向业主李某居住的小区提供了供暖服务,但李某连续4个供暖季拒绝缴纳供暖费,累计欠费9000余元,因此该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

业主李某辩称,物业公司未经他许可,擅自将他的信息泄露给了安装电表的施工人员,导致他经常接到各种推销电话,给生活造成巨大困扰。李某表示,他曾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但对方一直未予回复处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与该物业公司存在热力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且物业公司也向李某提供了供暖服务,而李某欠付4个供暖季的供暖费用。

法院认为,李某与物业公司签订的《供暖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物业公司为李某提供了供暖服务,李某享受了供暖服务,李某应当依约向物业公司缴纳供暖费。至于李某不同意给付供暖费的辩解意见,由于与此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李某可另行起诉解决。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给付原告物业公司所欠全部供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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