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树木遮挡阳光状告物业和业委会胜诉

发布于 2016-03-08 09:46:00

高档住宅楼盘“四方新城”小区里枝繁叶茂、绿化美观,但高大树木也引起小区边其他业主不满。吴老伯以树木挡住阳光、带来安全隐患为由,把“四方新城”业委会和小区复欣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移走数棵香樟树。日前,静安区法院判决要求小区业委会迁移3棵香樟树,30天内为其他树修剪枝叶,欣物业公司协助执行。

80岁的吴老伯的房屋紧靠“四方新城”西面。他认为,“四方新城”在他家围墙外一两米处种植了许多树木,严重影响他家采光、通风及安全,他多次与该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协商未果,于是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都告上法庭。

法庭上,小区物业复欣公司辩称,物业公司不具有主体资格,因为物业并不享有树木的所有权,诉讼主体应为该树木的所有者。而四方新城业委会则辩称,涉诉树木并不影响吴老伯的通风采光,若需移树要经过小区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

法官认为,有3棵香樟树距离吴老伯家阳台及三层亭子间较近,严重影响他家通风及采光,故这3棵香樟树应迁移;另5棵树所在的吴老伯家东墙部位并无窗户,树木不影响吴老伯家通风、采光,可不迁栽。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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