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改管线造成业主被淹损失谁来陪?
杨先生休假外出期间,因物业线路改造导致房屋跑水被淹。杨先生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万元。昨天记者获悉,法院判决物业赔偿杨先生3000元。
杨先生诉称,2014年11月19日,他休假外出家中无人。11月21日晚7点,邻居发现他家防盗门处往外流水,电话通知他说家里跑水了。杨先生连夜赶回,发现家里所有房间被水淹泡。杨先生称,他11月19日离家时并未看到物业贴通知,回来时才发现物业于当天贴的通知,该通知上只是说进行线路改造,提醒业主备水,但并没有提到加压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也没有通知业主家里留人以便检查加压是否成功。
杨先生认为,物业施工人员在他家中无人也没有电话联系他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施工完毕后,也没有迅速将水阀关闭,导致他家壁挂炉因压力过大漏水,造成所有家具,部分家电、衣物、地砖等严重受损。故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万元。
被告某物业公司辩称,原告的损失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因此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在为涉诉楼房所在楼层改造管道时,虽张贴了通知告知业主停水的相关事宜,但就改造管道加压的相关事项未提前通知业主,进而导致原告壁挂炉漏水,家中物品被水浸泡,被告应对原告因此次漏水事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原告主张的损失数额过高,法院根据现场情况酌情确定判决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杨某损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