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小区地下室死亡 家属状告物业公司败诉

发布于 2016-12-26 08:53:00

老人在小区地下室死亡家属状告物业公司败诉2015年春节前夕,79岁的宜昌老人叶世昌(化名)从所住小区电梯出来后走失,三子女苦寻一年无音讯,直到今年1月16日其遗体在邻楼负五楼地下室被发现。今年8月,老人的老伴向法院起诉小区开发商、承建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索赔34.5万元。近日,此案一审败诉。

据叶世昌的儿子叶宛峰介绍,其父叶世昌有老年痴呆症症状。2015年1月29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叶世昌和老伴李雪兰先后从香山福久源16号22楼家中出发。叶世昌先乘电梯下楼,李雪兰随后乘另一部电梯下楼。但李雪兰随后没有看到丈夫,返回寻找还是没找到,于是赶紧打电话给儿子。儿女们来到小区监控室,事发时小区建设尚未完成,监控中只能看到老人从一条小路走过去,随后不知所终。

2015年1月31日,李雪兰和三个子女与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派出所民警一起寻找,无果。

从2015年2月1日起,叶宛峰和弟弟开车寻找,并张贴寻人启事,还标上了悬赏10万元的字样,但线索很少。后曾有来自荆州等地的线索,儿女们都前往寻找,依然无果。

今年1月16日中午,叶宛峰接到辖区派出所电话,在小区15号楼负五层地下室发现其父遗体。警方排除刑事案件性质,老人入土为安。

今年8月,李雪兰向法院起诉小区开发商、承建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三被告对小区公众和住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由于违背相关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叶世昌死亡的严重后果,索赔345643元。

法院于9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对于死者叶世昌在小区地下室被发现时已死亡的事实,当事各方均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但原告主张由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却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李雪兰的诉讼请求。

目前,叶世昌的家人还在准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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