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案例:业主私搭乱建到底该不该物业公司管

发布于 2018-09-12 08:34:00

物管案例:业主私搭乱建到底该不该物业公司管一个住在一层的业主要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搭木架棚子。他买了木头,先到物业公司申请,物业的答复是你去问北主任。(注意:业主私搭乱建到底该不该物业管,怎么管就成了本案争论的焦点!)然后,业主找到北主任,说自己要在自己院子里建木架棚子。北主任告诉他按《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他不能破坏小区外观。如果家家都乱搭,小区不就成大杂院了!他说,我买的这点木头就够做两口棺材的。随后他就搭了起来。业委会找了城管,找了警察都不管,要求物业通过法律程序起诉该业主,因为他破坏了管理规定,违反了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的答复是:起诉可以,但要业委会授权。业委会的考虑是:1,如果需要业委会授权,物业的管理责任就演变成业主之间的私人纠纷。2,如果处处需要业委会授权,那么,以后小区的管理就全靠业委会几个人了。不授权物业就可以什么都不做!这样的结果是整个小区将失去有效管理。3,从法律上说,业委会不是法人,不是直接利益受害人,而物业公司是管理者,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起诉该业主。但由于物业公司的坚持,此事不了了之。业委会本来可以“物业公司违反合同”起诉它,但考虑到大家的合作,我们没有这样做。结果就出现了这样的失控和完全不负责任的情况:物业公司以没有执法权为由,对所有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公约》,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该说的说,该发文发文,听不听是你自己的事!业委会只要一强调管理,物业公司就会说我们没有执法权。我们只是保姆,给你们提供服务,你们不爱护自己的财产,我们怎么办?这种只强调服务,不注重管理的经营理念有可以理解的地方,但结果是业主自私自利行为的失控,小区矛盾加剧,比如,就有业主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不付物业费。有业主公然侵占公摊面积,物业没有作为。业主自然会说,我请你来就是让你管理小区秩序的,你不管,小区乱了,你当然要负责任!最后发展到有一户业主装修时拆承重墙,引起全楼人不满,如果楼塌了,物业还没有作为,等业委会授权,我们要这样的物业公司干什么?这次,我们拿出合同,拿出物业管理条例说事了。双方的合同约定,物业公司有责任维护小区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包括外墙不受破坏,而且,约定物业可以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措施达到管理目标。如果物业公司对拆承重墙这样的事不起诉,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推卸责任,我们业委会就以物业公司违约,管理失职起诉物业。这是原则问题,是一场有可能引起的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的战争。在业委会的坚持下,在业主中的法学专家的解释下,物业公司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把拆承重墙的业主告上了法庭,并由于情况紧急,要求先予执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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