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服务质量迅速下降,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发布于 2020-12-03 10:33:00

网友提问: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刚开始的时候很不错,但是入住一段时间后服务质量迅速下降。小区内垃圾没人打扫,楼道内的垃圾也没有及时处理;闲杂人员进出小区也没人管,有的业主家还发生了盗窃事件。请问我们是否可以以物业服务质量有问题而拒交物业费?物业问题该如何解决?我们几十户业主打算拒绝交纳下一年度物业费,这样可以吗?律师解答一、你和其他业主因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而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另外,《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物业公司有权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费。二、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你们业主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你所述,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因此你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要求该物业公司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如果你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如果法院判令该物业公司对你们业主进行补偿,而物业公司又不支付赔偿费用,那么这个时候你们就可以对此主张该赔偿费用与物业管理费相抵消。四、一般情况下,如果小区物业管理出现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1、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友好协商;2、通过业主委员会解决;3、召开业主大会投诉该物业公司;4、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p>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