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疏通管道高空摔伤,物业公司被判担责埋单!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业主疏通管道高空摔伤,物业公司被判担责埋单!

厨房下水道出现堵塞,六旬老伯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及时为他疏通管道,便自行爬上物业公司提供的竹梯进行维修,结果因竹梯打滑摔伤住院。今年1月15日,巫老伯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对于事故责任,巫老伯和物业公司各执一词,谁该为巫老伯的摔伤埋单?12月15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该案的终审判决。

老伯爬梯修管道摔伤起诉物管公司索赔2万62岁的巫老伯是珠海人,他患肢体四级残疾,居住在坦洲镇永源路某小区202房。因厨房下水道堵塞,他向物业公司反映相关问题。2014年1月14日14时许,物业公司派维修人员魏师傅、保安队长刘先生在涉案房屋外墙架竹梯维修下水管道。魏师傅维修后告诉巫老伯,外墙水管没有堵住,厨房内部堵塞不是他的维修范围。巫老伯表示质疑,于是亲自爬上竹梯检查下水管道,并在此过程中与魏师傅、刘先生发生口角。后来,梯子打滑,巫老伯摔倒在地受伤。物业公司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巫老伯送往坦洲医院治疗,并垫付费用693.7元。巫老伯共住院14天。今年1月15日,巫老伯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巫老伯认为,是物业公司要求他爬上6米的高空进行维修。由于物业公司提供的竹梯存在缺陷(打滑),并且物业公司的员工没有扶稳竹梯,也没有做好防护,致使巫老伯从6米的高空摔下,身上多处骨折。巫老伯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他医疗费、误工费等2万余元。谁该为此承担责任?双方法庭上各执一词对于这起事故的起因,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魏师傅称,当时他在外墙将水管切开,发现并没有堵塞,而是涉案房屋家里的水管堵了,这时巫老伯自己爬上梯子查看,刘先生还说“大叔小心一点”,巫老伯说魏师傅“会不会修”,并发生口角,当时梯子往左边一滑,巫老伯就摔倒在地。保安队长刘先生称,他扶着梯子让魏师傅上去检查水管,发现该水管没有堵塞,巫老伯不相信他们,要爬上梯子去看,刘先生提醒业主不要爬梯子,但他不理会,刘先生用右脚踩住梯子,两边用手扶着。巫老伯上去以后,与魏师傅发生争吵,情绪比较激动,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了下来。巫老伯不认可魏师傅、刘先生的说法。他坚持认为是物业公司的人要求他爬上梯子的。

法院判决责任八二开老伯终审获判赔970元市第一法院一审认为:

巫老伯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应当对危险行为有足够的认识。但他仍然攀爬竹梯,是导致自己摔伤的主要原因,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而物业公司组织人员维修下水管道,没有能阻止巫老伯的危险行为,在巫老伯爬上竹梯后,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巫老伯受伤的次要原因。但物业公司在巫老伯倒地受伤后,已经及时报警,阻止了损害的进一步发生,因此对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酌定巫老伯、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比例为8:2。巫老伯的损失合计是4850.36元,物业公司应承担20%,为970.07元,扣除他已经垫付的693.7元,物业公司还应赔偿巫老伯损失276.37元。该案一审宣判后,巫老伯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市中院认为,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巫老伯没有证据证明是物业公司的人要求他爬山梯子的,因此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主要责任。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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