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忌管理随意性。物业管理依赖于制度,物业的各项工作程序、标准、要求乃至各级人员的职责、任务、目标、言谈举止等都被严格地规范于制度之中。"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错了将受到何种处罚"是物业所有员工都非常清楚的,管理者只要按照制度去检查要求,而无需随主观意志指手划脚,更不能置制度于不顾,凭主观情绪与想象任意要求下属"如何做"。否则,员工将无所适从,管理程度也会因为管理者自身的原因造成混乱。</p>
二、忌管理决策盲目性。决策前调查分析不够,信息不准或管理者主观、片面、缺乏经验及素质不到位,易造成决策失误。
三、忌短期管理行为。物业管理讲究可持续性,一切工作的计划、方案、目标、决策必须着眼于物业的长远利益,维护公司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忌越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每个人只有一个上司”,越级管理会造成下属无所适从,管理秩序混乱。
五、忌"保姆式"管理。物业实行层次管理,分级负责,每个职别的人员都有自己明确的职责要求,所以,一级管理人员应该鼓励下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切记不能权责独揽,事必躬亲。
六、忌经营管理墨守成规。物业运行程序有其自身的规律,但其经营、销售、推广必须灵活而富有新意。通过经常开展形式各异且富有吸引力的营销活动,给业主创造一种新颖、温馨的消费环境,从而实现物业公司最佳的经营效益。
七、忌管理不拘小节。物业的服务功能几乎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因此素有"小社会"之称。复杂的服务功能要求物业的管理工作应做到于细微之处一丝不苟。
八、忌轻信是非。物业是用工密集型行业,岗位复杂,员工密集,管理人员多。因此,必须树立良好的内部风气。各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团结部属,公正待人。
九、忌"人情"和私欲。人情、私欲是物业管理之大忌,物业公司严格管理的标志是融制度于物业运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
十、忌缺乏团队精神。物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有机体,年轻而朝气蓬勃的员工队伍为企业的竞争提供了无与伦比的生存空间。因此,物业管理者应该充分根据这种队伍的年龄优势因势利导,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激发全体员工敬业、乐业精神,爱司如家,奋发向上,使全体员工围绕物业经营决策、管理与效益目标这个主旋律而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