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口保安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大厦出入口管理,维护大厦良好的进出秩序,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厦首层出入口及大堂的公共秩序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出入口保安制度。
3.2文员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
4规定
4.1基本制度
4.1.1大厦办公时间人员出入实行开放式管理,主出入口24小时开放,非主出入口7:00至23:00开放,相关人员应按指定的出入口进出。
4.2.2进出人员应自觉维护大厦出入口秩序及环境,不得阻碍出入口通行、在出入口及周边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并谢绝下列情形的人员进入大厦:
a)携带宠物者;
b)携带危险品者;
c)赤背、光脚或着装不整者;
d)推销、游览、精神失常者;
e)其他情形。
4.3.3进出人员应遵守大厦自动门、电梯等设施的使用规定及操作说明。
4.2来访管理
大厦外来人员来访实行登记制度,来访人员应配合保安的询问、登记。来访人员寻访不遇时,应当即离开,不得借故在大厦公共区域逗留。
为大厦业户提供服务的送餐、收发快递、装修、施工人员及物资回收等外部人员应由非主出入口进出大厦,并遵守4.1相关管理制度。装修、施工人员应凭物业管理处提供的临时出入证件进出。
4.3加班管理
大厦业户非办公时间加班实行登记制度,业户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登记,并配合保安的询问。
国家法定长期节假日加班实行申请制度,加班人员所属单位应提前1~3天向物业管理处提交加班申请。加班申请应注明单元号、公司名称、加班天数、加班时间、加班人员名单及公司负责人联系方法等内容,并应签字或签章。
4.4运送货物
业户运送家具、大型设备、大宗物料等,应提前1-3天告知物业管理处,以便做出统一安排,并应由货物进出口、电梯进出大厦。
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大厦,运送装修、施工所使用的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材料应经过物业管理处审批。
运输货物的车辆应遵守《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5携物出门
凡由大厦携带出行的大件物品应由所有者单位出具书面的出门凭证,携物者将出门凭证交予出入口保安,并配合保安人员的核实。携物出门凭证应载明单元号、公司名称、所携带物品的名称、数量、日期等,并应由物品所有者单位签字或签章。
物业管理处人员(包括外包人员)及装修、施工人员携带物品出门,应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携物出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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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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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保障大厦、业户人身及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厦公共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消防主管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规定
4.1大厦业户、物业管理处均应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并应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
4.2业户应根据自身的消防安全特点,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餐饮、仓库等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4.3自有物业单元内应自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并保证单元内共有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在大厦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4进行装修、改造时,业户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应遵守大厦二次装修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办理设计审核、验收手续,并向物业管理处备案。
4.5业户应爱护公共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遮挡、圈占、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
4.6除指定的吸烟区域外,大厦公共区域及具有火灾危险性场所不得吸烟及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应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7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用电导则》相应技术规范,禁止私自拆改电气设施、过负荷使用用电设备。
4.8物业管理处定期对大厦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进行防火巡查、检查,业户应给予配合,并应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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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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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大厦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大厦良好的交通秩序,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厦范围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秩序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2车场主管负责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规定
4.1大厦交通实行人车分行制度,车辆和行人应分别由专用的进出口、车道通行、进出,不得混行,驾驶员及行人应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4.2车辆进入大厦后,应按交通规则和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将车辆停放于指定的停车场地,不得在行车道、消防设施周围、出入口、广场等地停放、检修。
4.3车主应维护大厦交通秩序,不得在大厦所属范围内练车、试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逆行,并应维护大厦环境卫生、爱护大厦设施。
4.4驾驶员应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疏导,避免造成交通堵塞。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并告知物业管理处。
4.5搬家、运送货物等大型货车进入大厦前,应提前告知物业管理处,将车辆停放于指定的货车停放场地,并按规定的停放时间驶离大厦。
4.6公安、消防、救护等车辆在大厦执行任务时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4.7停放于停车场、自行车库的车辆应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自行车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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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停车场管理制度》
5.2《自行车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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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停车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大厦停车场管理,维护良好的停车环境和行车秩序,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厦地上、地下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
3.2车场主管负责组织实施停车场管理制度。
4规定
4.1大厦停车场实行24小时收费停放制度,分别采取计时和长租收费方法,车主应按有关收费标准或相应车位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相应费用,并按照有关流程办理长租停放手续。
4.2车主应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停车证(条)、识别卡进出停车场,并应遵守停车证、识别卡的保管、使用规定。
4.3严格按照交通规则、指示标志和标线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逆行,并应服从车管人员的指挥,保持车场行车道、出入口畅通。
4.4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区域的车位内并摆放整齐,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主应将车门、车窗锁好,并应随身带走驾驶室内贵重物品。
4.5凡超高、超重、大型车辆不得驶入地下停车场,并不得在停车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在地下停车场内吸烟及动用明火。
4.6车主应爱护和维护停车场的设施和环境,并应按照停车设施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在停车场内修车、练车、洗车及加油,不得随地乱扔垃圾。
4.7凡停放于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车辆保险费用,并应将长期签约停放车辆的保险单、行驶证等复印件提交管理处备案。
4.8遵守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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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2《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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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自行车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大厦自行车库的停放管理,保证良好的停放秩序和环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厦收费自行车库的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自行车库管理制度。
3.2车场主管负责组织实施自行车库管理制度。
3.3文员负责自行车存放手续的办理。
4规定
4.1大厦自行车库实行24小时有偿收费月租停放制度,车主应按相应的收费标准按时缴纳存车费用,并按有关流程办理存放手续。
4.2在办理完存车缴费手续后,应将相应的存车缴费标识张贴于自行车明显部位,并配合车管人员的登记,车主变更存放车辆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处。
4.3车主存放车辆时应自觉领取相应的存车牌作为取车的凭证,存车牌应妥善保管,遗失后应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
4.4将车辆停放于指定的区域,摆放整齐,固定稳妥,并将车辆锁好、带走车上物品。
4.5车主应自觉维护车场卫生和秩序,禁止乱扔垃圾、存放杂物。
4.6遵守大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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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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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交接班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各岗位交接班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保安员、消防中控员及车管员交接班管理的基本要求。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交接班制度。
3.2各主管负责监督实施本专业交接班制度。
3.3保安领班负责组织保安员交接班工作。
4规定
4.1各岗位员工应按《排班表》及时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4.2接班人员要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项明,物品、现金、票据、器械清点明。
4.3交班人员要做到4.2所要求的三清,并将工作环境打扫干净、整齐。
4.4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完毕,无法完成的,应协助接班人员处理。
4.5交接班期间应组织有序,保安员交接班应列队统一实施,交接班时不得影响正常服务。
4.6交接双方应分别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保安监控值班记录》、《消防监控值班记录》,并将交接中存在的问题记录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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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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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排班表》
6.2《值班记录》
6.3《保安监控值班记录》
6.4《消防监控值班记录》
对讲机使用与维护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对讲机的使用与维护,确保对讲机良好的性能和通信畅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岗位无线对讲机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对讲机使用与维护制度。
3.2各主管负责监督实施本专业对讲机使用与维护制度。
3.3文员负责对讲机使用登记等工作。
4规定
4.1对讲机属公用物品,使用、分配前应进行登记,并应按照《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发现故障后应及时报告上级。
4.2使用人应及时检查对讲机音量、频道、电量是否正常,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对讲机通讯信号畅通,并在呼叫3次内作出回答。
4.3应按规定的频道、呼叫方法、岗位代码进行呼叫,使用时按住发射键,并说明呼叫岗位、事由、呼叫人,呼叫完毕后松开发射键。
4.4呼叫时应使对讲机处于垂直位置,并使天线离开头部或身体至少2.5公分,不可手持对讲机天线以移动、携带对讲机。
4.5不得在高温、具有电磁干扰、爆炸危险性的环境下使用对讲机,保持对讲机音量适中,防止被水浸泡。
4.6除执行工作任务外,不得将对讲机带出工作范围,并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用做工作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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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
6相关记录
无
保安员值班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保安员值班管理,保持良好的值班质量,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保安员、车管员值班管理基本要求。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保安员值班制度。
3.2保安领班负责保安员值班情况的检查。
4规定
4.1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排班表》值班,不得脱岗、睡岗,并应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4.2值班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不得嘻笑、打闹,并应遵守《保安员服务规范》。
4.3遵守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禁止与业户发生争执、争吵,不得侵占公司及他人财产。
4.4严格劳动纪律,值班期间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得看书报、听收音机等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4.5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向上级汇报。
4.6爱护各种器械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4.7认真填写各种值班记录。
5相关文件
5.1《交接班制度》
5.2《保安员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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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班表》
保安宿舍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保安宿舍管理,维护保安宿舍环境、卫生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保安员(包括外包人员)提供宿舍的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保安宿舍管理制度。
3.2内保主管负责监督实施保安宿舍管理制度。
3.3保安领班负责本班宿舍管理。
4规定
4.1保安宿舍为保安人员专用宿舍,实行以班为单位集体住宿制度,宿舍内不得容留无关人员。
4.2宿舍为公共设施,住宿人员应爱护公共环境,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壳等杂物,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划。公共卫生实行轮流打扫制度,具体由保安领班制定值班方法。
4.3个人内务应按规范叠放整齐、摆放到位,用品、用具干净、整洁;箱包等大件物品应存放到指定区域,并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
4.4宿舍内不得吸烟、不得做饭,并应在指定的场所晾晒衣物、鞋子。
4.5遵守有关安全用电制度,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将动力电路与照明电路混用及私拉乱接电源。
4.6保持安静的住宿环境,不得大声喊叫;禁止在宿舍内赌博、传播、传看淫秽物品及组织非法活动。
4.7严格执行作息时间等其他规定。
5相关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无
保安员请销假及备勤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保安员外出和备勤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效率和保安应急力量,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保安员工余时间的请假及备勤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保安员请销假及备勤制度。
3.2保安领班负责监督实施保安员请销假及备勤制度。
4规定
4.1保安员工余时间外出实行请假制度,请假人应以书面形式逐级申请,归队后及时销假。批假人有下列权限:
a)安保经理有12小时以内批假权;
b)保安领班有4小时以内批假权。
4.2请假人应事先调整好班次,请假时间不得影响交接班,并不得超假。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归队的,应提前告之相关领导。
4.3外出期间应着便装,不可佩带胸牌。外出前应做好工作交接,包括钥匙、对讲机、服饰及其它应该交接的物品。
4.4保安员在下班后应进入备勤状态,发生紧急情况应服从相关人员的指挥,备勤力量应保持一个班的编制人数。备勤期间应在指定的区域待命,不得离开大厦。
5相关记录
无
6相关文件
无
防火检查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和防止发生火灾,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厦公共区域及客户单元的防火检查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防火检查制度。
3.2消防主管负责实施防火检查具体工作。
4规定
4.1基本要求
4.1.1安保部每月应对大厦公共部位进行防火检查,于长期节假日、重大活动前对大厦公共部位及客户单元进行防火检查。
4.1.2防火检查由安保部经理组织实施,重大活动前防火检查由管理处总经理组织实施。重大活动前实施防火检查应成立专门的防火检查小组,小组成员由管理处总经理及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
4.1.3防火检查应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安排、检查事项安排等。
4.1.4各部门、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进入客户单元检查时应提前告知客户,并遵守有关入室制度。
4.1.5防火检查应填写相关记录,检查人、安保部经理、管理处总经理应在记录上签字,防火检查记录、检查计划和火灾隐患文件应及时归档。
4.2检查范围
防火检查范围一般包括:室外、楼层、地下空间、机房、裙(配)楼、员工宿舍、装修现场、消防中控室、餐厅及操作间、仓库、客户单元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3检查内容
a)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
d)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f)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g)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h)消防中控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i)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j)卷帘门下是否堆放有物品等情况;
k)其他情况。
4.4隐患处理
安保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督促责任人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改,下列情形的消防隐患应立即要求责任人予以整改:
a)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规定的;
b)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c)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它用的;
d)卷帘门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e)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脱岗的;
f)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5相关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无
消防中控室值班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消防中控室(以下简称中控室)值班管理,确保中控值班质量和保安、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厦中控室消防中控员(以下简称中控员)值班的基本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中控室值班制度。
3.2消防主管负责监督实施中控室值班制度及中控员具体管理工作。
4规定
4.1中控室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中控员应严格按《排班表》值班,禁止脱岗、睡岗,其中一名消防中控员不在位时应携带对讲机,并应遵守《对讲机使用与维护制度》。
4.2中控员应保证保安、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得私自停机,出现故障后应及时报告、报修,并采取相关措施。
4.3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态,接到报警或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并启动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4按有关维护规范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定期对中控室进行打扫,保持中控室温度控制在5℃-40℃。
4.5妥善保管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消防档案,除正常检查、试验外不得私自调阅保安监控录像,非中控员及安保部领导调阅录像资料应按有关程序办理申请手续。
4.6值班人员应爱护保安、消防设备,严禁非中控人员操作,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改变功能、用途及其它设置。
4.7中控室属消防、治安重点部位,应按规定用火、用电,严禁无关人员逗留,来访人员应按规定进行登记。
4.8保持消防报警电话及电梯对讲等通讯系统畅通,接到报警、求助信息后,应及时、果断采取相应措施。
4.9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及严格的工作纪律,值班期间不得喝酒、吸烟、看书报、听音乐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10保持中控室良好的秩序,不得存放与中控室及值班无关的物品。
4.11认真填写各种值班、设备运行和维保等记录。
5相关记录
《排班表》
6相关文件
《对讲机使用与维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