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保证保安员良好的形象、精神风貌、言语行为规范,提高服务水平。
二.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保安员
三.职责
1.保安员应遵照“仪容仪表要求”执行,并使用规范用语。
2.当班保安班长负责督促和检查队员的仪容、仪表和用语规范。
3.保安主管负责检查和考评。
四.工作规范
1.着装规范
(1)保安员上岗时,必须全部着装统一。应按季节要求进行配套着装,不可从观感上有新、旧之分,或是颜色有深浅之差,以及制服便服混穿。
(2)保安员上岗时必须根据要求佩带相应的装备。
(3)穿着黑色皮鞋上岗。
(4)工作证写明单位、姓名、职务、编号等,端正佩带在左胸上。
(5)上班着制服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武装带扎紧。
(6)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BP机、锁匙扣等,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7)非当值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处,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2.行为举止规范
(1)保安员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穿着统一服装,佩戴工作证,扎系武装带。
(3)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4)头发要整洁,男的不留长发、大包头,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檐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不得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
(5)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吃零食。
(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7)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8)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