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停车场仅提供泊车位并收取泊位费,不承担车辆的保管责任。
二、遵守公共交通秩序,规范停放车辆;机动车在园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禁止夜间开大灯,禁止在停车场修车、试车和练车等一切扰民行为。
三、爱护园区内的道路、草坪及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五、服从车场交通疏导员指挥,车辆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挤占他人车位、碾压草坪或随意停放。
六、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将防盗系统调至静音状态,保管好钥匙。
七、请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票据、证件及任何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