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问题处理方法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1、护管队平时应抓好应急分队训练,提高反应速度,以保证发生治安紧急情况时能迅速赶赴现场增援。

2、客服部不定期组织客服部员工进行治安紧急情况处理的培训,以加强员工对治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的认识和了解。并成立应急小组,成立第二护管小组,必要时配合护管员的应急工作。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公司全体护管员进行治安紧急情况处理的培训,及各应急分队统一、协调行动的训练。

4、盗窃、应急处理,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通知带班班长,可以以问候打招呼的形式告诫对方,同时通知值班经理。

5、护管员在执勤中遇到或接到公开使用暴力或其它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威胁公司或商户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护管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6、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在保障他人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设法制止犯罪行为,同时立即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求援。

7、护管队所有持有对讲机的护管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应立即在能兼顾到自己工作范围的情况下及时赶到现场;离护管队办公室最近或有直接通讯设备的护管员应立即通知护管队和应急分队队员。

8、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值班经理,重大案件要立即拨“110”电话报警或通知辖区派出所,在《值班交班记录表》上记录。

9、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人进入现场;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10、接受商户或顾客的报案,应记录受害人提供的所有情况(包括损失情况及破案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以便转告公安机关或有关处理单位。

11、若是运动过程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它工具提取,然后放进塑料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护管员或其它人员的指纹等痕迹留在物品上。

12、护管班长做好现场记录,填写值班记录表,并写出书面报告值班经理,并由值班经理向上级汇报。

13、争吵、斗殴处理方法以劝架,拆分,不可参与其中。

14、护管员执勤中(以及接到顾客投诉)发现顾客之间有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并迅速报告当值班组长到场处理。

15、制止时以达到和解、防止人身伤害为目的,制止原则包括:

(1)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2)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

(3)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4)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16、护管员处理不了或事态较为严重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和值班经理,由上级主管和值班经理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不能有效制止的,应请求增援。

17、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向。

18、如事态严重应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告处理。

20、执勤中发现有推销业务和散发广告的要坚决制止,情节轻微的要求其立即离开,情节恶劣不服从管理的应通知上级主管或送派出所处理。

21、执勤中发现有做案嫌疑的要严格审查,必要时可通知护管队送辖区派出所处理。

22、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自己处理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

23、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下,易对自身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护管员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

24、及时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家属派人领回。

25、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上报护管队将其强制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26、值班人员在执勤中,若遇到不愿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违章情况时,可采取以下处置方法:

(1)纠正违章时,要使用礼貌规范的的服务用语,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上级或值班经理。

(3)发现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和工作原则,若遇到蛮横无理、打骂值班人员的,可上报上级主管或值班经理,由上级主管或值班经理出面妥善处理。

(4)若外来人员在辖区内扰乱治安、不听劝告、自行其事、情节严重的,通知上级主管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7、对发生的治安紧急情况,当值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班长;班长五分钟内报告护管队负责人,必要时由护管队向公安部门报告;护管队班长应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28、护管队负责人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领导应急分队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现场的疏散、保护工作。护管队值班人员在接到护管员的治安紧急情况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班长。

29、当值护管员应将发生及处理情况记录在《值班交班记录表》上。护管队班长在治安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应编制《紧急突发事件报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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