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部设备管理维修报废制度
保安用品是指保安人员的服饰、警棍、对讲系统以及车辆人员监控系统等广义的全称,保安用品的维护和报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批准。
1、保安人员服饰必须保持清洁,被褥必须定期清洗,保安宿舍应该严格按照军队标准进行考核。
2、保安所用的随身工具如:对讲机、电筒、警棍每天要进行清洁擦试,保安人员休息要将服饰挂在干燥的衣柜中,警棍、对讲系统、电筒摆放有序,不可放在潮湿或爆晒的环境中。
3、使用对讲机、智能安防系统前必须经过认真学习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4、监控系统和对讲系统以及其它智能化安防系统要定时(半年进行一次专业维护)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记录,掌握系统的易耗配件并对这些易耗配件进行提前预买,防止系统出现运行混乱或不运行的情况。
5、对易耗物品如对讲机电池、警棍及其它易耗品无法使用时,应向部门后勤人员进行报废登记,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新品使用。
6监控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以及时对讲系统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的同时进行厂家联系并与检查如:产品本身问题请厂家进行自理如属人为造成的异常情况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
请我部门员工遵照上述制度进行用品的维护和使用,以保证设备长期、稳定使用。尽可能减小人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