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通过对所管物业区治安、消防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所管物业区安全运行,保护广大业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管物业区域的治安、消防综合管理。
3.0主要职责和权限
3.1安全主任或当值领导全面负责公司所管物业区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3.2各管理处主任或当值领导是所管物业区治安、消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3管理处保安队长负责开展落实物业区域的治安、消防工作。
4.0作业用具:
对讲机、手电筒、战斗服、防火服、胶靴、消防斧、消防手套、腰斧、铁钎、消防扳手、消防腰带、担架、急救药箱、铁锹、消防沙、警棍等。
5.0作业准备:
5.1上岗作业准备:
5.1.1检查队员是否按要求着装、注意形象。
5.1.2检查对讲机信号是否良好。
5.1.3了解当前岗位情况,询问上班是否有未完成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5.2消防作业准备:
5.2.1检查对讲机信号是否良好,手电筒电量是否充足,应急工具是否齐备完好。
5.2.2检查急救药箱,确定各项必备药品齐全。
5.2.2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并调整为自动状态。
5.2.3检查相关岗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5.2.4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关闭。
5.2.5制定相应的演习方案或应急措施。
5.2.6检查场地是否符合演习要求。
5.3治安应急作业准备:
5.3.1检查通信工具是否畅通。
5.3.2检查警棍等应急工具是否齐全完好。
5.3.3检查应急人员到位情况。
5.3.4制定应急措施,重点部位要加派人手。
5.4动火作业准备:
5.4.1清理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
5.4.2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上岗证。
5.4.3检查动火设备、电源是否符合要求。
5.4.4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配备足够灭火器,安全负责人是否在场。
5.4.5检查是否办理《施工准许临时动火作业票》。
6.0作业内容
6.1管理处保安队治安消防实行二十四小时三班运行制度。
6.2治安管理
6.2.1保安门岗负责大厦出入人员的管理。在正常工作时间,对出入大厦人员可不做控制,如发现推销人员、携带有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或其他可疑人员时,则应予以盘查、制止,必要时通知值班室处理;在非工作时间内,对进入大厦的人员要问清事由,查验其有效证件并要求在《进入大厦人员登记表》中登记,对无正当理由或无证件人员不准进入大厦。对当值期间发生的事件应记录在《值班记录》中。AB座门岗值班员根据实际情况负责雨棚灯和大堂照明的开启和关闭,内保巡逻人员应在每日20:00对大厦内部公共照明适当关闭进行节能。
6.2.2在大厦内从事装修的施工人员,需佩戴管理处发放的施工证方可进入大厦工作,且按二装管理规定走指定施工通道,乘坐指定专用消防梯。
6.2.3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应观察闭路监控镜头画面,对重要控制点应重点监视,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巡逻保安人员,并将值班期间发生事件记录在《值班记录》中。
6.2.4如发生紧急治安事件,可参照《应急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执行。
6.3消防管理
6.3.1消防中心在接到消防报警系统报警后应立即通知值班室派保安员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如报警属实,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具体按《应急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执行,并将当值期间发生事件记录在《值班记录》中。
6.3.2大厦内动火作业管理
任何业户单位、个人需在大厦内动明火作业时,管理处应要求其在保安队办理《施工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保安队消防班长在动火人员妥善处理动火现场后,发给其《施工准许临时动火作业票》,并随时关注现场情况,如发生火警、火灾、异常情况,参照《应急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执行。
6.3.3大厦的消防演习
(1)管理处主任负责大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且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灭火作战演习,管理处主任编写《灭火演习方案》报副总经理(兼安全主任)审批后组织实施。
(2)消防演习后,保安队做好《消防演习实施记录》,管理处主任要组织参加人员评估演习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具体参照《纠正措施程序》执行。
6.4大厦的治安、消防巡逻
6.4.1管理处保安队内外保巡逻人员对整个大厦实行24小时检查,每1小时分区域巡查一次,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必要时应及时和值班室联系请求处理),并于第二天将发现问题反馈给工程组、机电管理部等相关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确认,并落实处理。在责任部门对《巡查记录表》的信息确认三天后,保安队巡查人员进行复查再跟进。
6.4.2巡逻人员按照路线进行S形或O形巡查。
6.4.3巡逻项目巡查项目巡查内容/要求
消防设施(设备)
1、灭火器清洁无损、保险销完好、压力正常。
2、消防栓清洁完整无损,设备完好无缺。
3、防火门完好能自动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
4、出口指示灯保持亮灯指示、无松动、脱落、破损。
5、防排烟阀保持关闭状态,清洁无损。
6、喷淋信号阀保持开启状态,压力正常。无积尘、松动、缺损。
7、防火卷帘门保持开启状态,压力正常、按钮箱玻璃无损、卷闸活动轨道无阻塞、保持清洁。
8、消防通道保持洁净,畅通无阻。
9、烟(温)感器保持洁净、无松动、脱落。
10、报警按钮洁净、完好、无松动、脱落。
11、警铃洁净、完好、无松动、脱落。
12、无线对讲系统完好、无损、保持通讯正常。
13、摄像镜头洁净、完好、无松动、脱落、缺损。
公共区域设施(设备)
1、照明灯具洁净完好,无松动、脱落、不亮或沾有尘土。
2、电梯门、轿箱洁净,无划痕和乱张贴,轿箱不锈钢映像镜面洁净完好,监控镜头完好。
3、地面砖洁净、无破损。
4、大理石地/墙面光泽、洁净、无破损。
5、涂料墙面洁净,无污渍、划痕、破损和乱张贴。
6、楼梯扶手洁净、无破损。
7、生窗保持常闭状态,无锈死、破损和不洁净。
8、门、窗保持洁净、无破损、可正常开关、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电管井门锁完好。
9、天花、吊顶洁净,无破损、脱落、积尘。
10、标识系统完好,无松动、脱落、涂改、不洁净。
11、公共厕所整洁、设备完好,无乱涂写张贴;下水管道通水良好;公共区域无鼠蛇、蟑螂滋扰。
12、地下室垃圾周转站垃圾桶摆放整齐美观,桶外无垃圾粘附物,装修垃圾无散装,地面冲洗清洁、无积水,站区范围无异味、积水。
巡查项目巡查内容/要求二装现场巡查
1、合理封闭施工场地,降低尘埃、嗓音污染。
2、无乱抛洒、堆积装修垃圾在施工范围外。
3、在非规定时间内不得进行拆墙、油漆或使用冲击钻钻墙等污染性较大的作业。
4、配备有效灭火器,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5、有指定吸烟区,有指定易燃品堆放区。
6、使用货梯清运垃圾或货物时须专人护送,搬运易燃、可燃等危险物品必须配灭火器护送。
7、保持现场生窗呈常闭状态。
8、无乱拉乱接电线现象,保持插座、开关和线路完好,电线无裸露、绝缘老化、破损现象。
9、施工区域无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灯具,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并有安全员或防火责任人在场监管。
10、施工区域无发生争吵、打斗、赌博、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施工人员不得在其他业户场所(公共场所除外)活动,无损坏、偷窃公共设施、设备和业户财产事件发生。
大厦本体外围
1、玻璃幕墙保持洁净、完好无损,无乱张贴、悬挂、大面积污染。
2、广场地面洁净,无缺损、丢弃杂物。
3、喷泉保持清洁无积尘、设备损坏、乱弃杂物。
4、绿化盆栽保持洁净、完好,无枯黄、缺损。
5、花坛整洁,无积尘、践踏、缺损、丢弃杂物,并定期修整。
6、草坪平整、无成片枯黄、积水、杂草、杂物。
7、各车场标识、网线、车位清晰、无涂改、损坏、并保持车道畅通。
8、各岗亭整洁,设备完好。
6.4.4如发生紧急事件,可参照《应急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执行。
6.5物品控制管理,具体参见《物资出入管理作业指导书》。
7.0异常情况处理
7.1灭火器压力不足、防火门闭门器损坏、出口指示灯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