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安全保卫日常标准规定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物业保安承载着大楼的安全工作,半点不能松懈,因此物业公司有必要对每位保安员制定日常工作标准,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大众,保证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1、大门岗对出入人员、出入物品的管理大门岗为固定与巡视相结合,值岗时注意发现闲杂、可疑人员,并进行必要的盘问,注意对客服务的态度及对闲杂人员的处理方式,对可疑人员可通知巡视警卫进行跟踪,通知监控室利用秩序维护员监控进行监控,非标准工作时间人员进出大楼须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谢绝会客,充分利用秩序维护员监控系统。2、保安巡视人员,相互协调,统一监控。物品的出入需有出门条,出门条需由局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方有效,值岗人员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在出门单上签上姓名、日期。3、内保监控实行24小时连续监控和录像,资料保存25天,值机人员须做好记录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及保密工作,未经明确的可查阅人员的许可,任何人不能查阅,提取或私自销毁录像资料,利用监控系统监控部门各专业巡视人员的工作情况,对方的问题,值岗人员须及时上报,主管和领班每日须对监控室人员工作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巡视人员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注重在巡视中对客服务及对闲杂人员的处理方式。保持对讲机的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与其他各专业保持必要的联系,对可疑人、物统一进行协调查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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