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电梯安全保障机制对策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构建电梯安全保障机制对策

电梯事故频发不仅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而且成为难以治愈的“城市病”,不能不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要避免电梯安全事故,心须做到电梯更新改造、维修保养、检查监管并重,构建电梯安全保障机制。

1、完善政策法规依法保障安全

虽然北京、上海已出台了《北京市住宅电梯使用年限规定》、《上海市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标准》,但由于国家对电梯质量安全、使用年限等并无强制性规定,这就为电梯安全运行埋下了风险隐患。因而要尽快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电梯安全质量标准》、《电梯使用年限规定》、《电梯安全监察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对电梯质量、使用年限、更新年限、安全监管作出强制性规定;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运行法律法规体系,从制度和措施上保证电梯运行安全,用完善的政策法律体系,杜绝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

2、多方筹措资金解决改造难题

由于缺少改造资金,目前上海仍在运行的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多达1.4万台,其中隐藏着不少安全隐患。因而要创新机制,破解电梯维修资金短缺难题,将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列为政府实事工程,多方筹措维修资金,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社会各界募集、动用房屋维修资金等途径,逐步对老旧电梯实施改造更新;设立老旧电梯改造基金,用于急需改造但缺少维修资金的老旧电梯更新;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资金匮乏,且短期内难以筹集而无法维修的,可由政府先行垫资改造;鼓励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缴纳安全保险金,一旦遭遇电梯事故,可以通过保险给予赔付,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3、实行风险评估引入专业机构

由于性能达不到现行的安全质量标准,致使不少老旧电梯时常“怠工”或“罢工”,存在着较大的风险隐患,也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要将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列入政府实事项目,组织电梯安全普查,排摸和解决电梯安全隐患;建立一套规范科学的安全测评体系,开展电梯风险评估,并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对电梯安全和维保质量作出公正的测评。在此基础上,对被判定为主要部件老化、原有零部件停止生产、安全性能达不到现行标准要求的电梯,按照2012年12月1日实施的《上海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的规定,强制报废更新;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实行大修改造;对隐含一般安全风险的电梯限期整改,从而有效制止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开展资质评定提升技术水平

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六成问题出在维修保养这个环节。维保不力已成为制约电梯安全运行的主要难题。要提高电梯维保企业的准入门槛,除了每年的企业资质年检外,还应开展维保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电梯维保质量星级评比,逐步关停一批资质审查不合格、无资质等级的维保企业,培育一批社会信誉好、维保质量高的骨干企业,逐步建立健康有序的维保市场。同时,要激励维保人员钻研技术,从技术比武、岗位培训、奖励机制等方面着手,实施等级培训、鉴定发证相结合。维保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还要有技术等级证书,推行技术等级与工资奖金挂钩;严格按照每月维护保养两次的规定,由专职质检人员对电梯维保情况进行质量检查;除了例行年检和维护保养外,维保人员要加强电梯日常保养,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发现事故苗子要立即整改;定期公布电梯维保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电梯安全演练,提升维保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电梯维保队伍。

5、建立联动机制实施监管并重

屡禁不止的电梯事故,触目惊心的死亡数据,敲响了安全警钟。要避免“电梯悲剧”重演,必须构建电梯安全保障机制,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二三四”电梯监管格局。建立由市区两级政府牵头,房管、安监、质监、街镇、公安和物业、电梯行业协会等部门参加的电梯安全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解决电梯安全问题;健全完善电梯维保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委会三级管理制度,各司其职、落实责任。维保企业要公布保养、维修、检查的巡查记录,加强质量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维保企业的施工进行现场管理。业委会要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对维保质量实行验收,从而建立职责清晰、衔接顺畅、良性互动的维保管理制度;实施街镇、房管、安监、质监四级监管机制,通过专项检查、联合督办、限期整改,依法对违反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规定和拒绝定期检验的单位予以处罚,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探索一条多管齐下、监管并重的电梯安全运行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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