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保证供配电设备的良好、安全运行。

2.0范围

适用于宜居公司所辖物业区域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运行技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现场管理。

3.2运行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运行的综合管理。

3.3工程维修部经理负责供配电设备运行的检查监督。

3.4客服部负责向用户发送停电通知。

4.0工作内容

4.1巡视巡查

4.1.1运行技工每班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巡视两次,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电容柜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4.1.2运行技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并将变压器的运行情况记录于《变压器运行日志》中;低压配电柜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记录于《低压配电运行日志》。

4.1.3在巡视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向运行主管汇报。

4.1.4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管辖区内路灯、灯饰等,并通知相关人员维修好故障路灯。

4.1.5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运行技工应及时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须及时如实地汇报给运行主管,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运行技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4.2.2配电柜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运行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D对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或关闭进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运行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进水源堵住或关闭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净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可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停电处理

4.3.1因设备故障或供电局原因出现的突然停电,立即按《紧急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工程维修部应在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启动备用供电系统,提供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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