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建物业管理处的发电机组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优质供电,满足管理处应急用电及消防要求,确保并延长发电机组正常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1.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管理:1.1每周空载试运行5~10分钟,每月带负载运行半小时。1.2对于有“自投”功能的发电机组,在“市电”停电后,应急发电机应自投带负荷运行;若发电机组不能自投或无自投功能,则遵照“柴油发电机操作方法”对冷却系统、润滑系统、燃油系统、空气系统及蓄电池组等进行启动前检查,经检查无故障后,迅速手动启动发电机组。1.3发电机组启动后半小时内,操作人应随时注意运行情况,在此期间不得离开机房。1.4发电机组启动后,设备责任人应对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填写《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表》,并将运行情况在《工作日志》内做记录。1.5若发电机组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停机,则立即赶到发电机房,并通知主管及其他专业人员,共同分析停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次启动发电机。以下原因均可引起发电机停机:机油压力低;水温过高;超速飞车;过负荷运行;紧急停机按钮动作等。1.6在机组运行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则立即按下控制盘上的紧急停机(红色)按钮,停止发电机的运转。1.7设备责任人应对机组运行中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及时了解发电机状况,发现存在隐患。1.8发电机燃油箱内应储备24小时满负荷用油量。2.发电机组操作方法2.1手动启动2.1.1操作流程2.1.2启动前检查:2.1.2.1在检查前,对于有“自投”功能的发电机组,为保证安全,首先将发电机启动开关置于“手动”或“停止”档位(或拆除蓄电池组负极与发电机之间的连接电缆),且检查完毕后,务必将其恢复至“自动”位置。2.1.2.2启动前的检查内容有:检查润滑油、油位是否在油规上下刻度线之间;燃油是否足够;冷却水水箱是否注满;有无渗漏现象;蓄电池组的连线、液面、电压是否正常;传动皮带松紧是否适度;机房内送、排风(烟)装置(设施)是否正常;确认与“市电”的连接是否已断开等。2.1.3启动程序2.1.3.1检查发电机上的主断路器是否置于断开位置;2.1.3.2将发电机控制盘上的控制开关转至自动(运行)位置;2.1.3.3按下发电机控制盘上的启动按钮(绿色),启动发电机,确认发电机启动后,将手脱离开关(注意:此控制开关不能连续按下20秒以上,否则,引起蓄电池过度放电);2.1.3.4观察发电机控制盘上各仪表的指示值,确认油压表指示值在正常范围内,且电压达到380V,频率达到50HZ后,合上主断路器至闭合位置;2.3.1.5如首次启动失败,可间隔1~2分钟后再次启动。若发电机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功,则需停止启动操作,查明故障原因。2.2手动停机2.2.1发电机组手动停机前,先逐级断开其所带负载,让发电机空载运行3~5分钟后,再按下发电机停机按钮使发电机停止运行。2.3自动启动2.3.1将发电控制箱上的转换开关转至自动(运行)位置;2.3.2合上发电机上的主断路器至闭合位置;2.3.3此时机组已进入自动待运行状态。当“市电”停电时,机组即可自动启动投入带负荷运行。2.3.4除检修、保养、试机外,对有自投功能的发电机组,应保持发电机组处于“自动启动”状态。2.4自动停机2.4.1当“市电”恢复供电后,发电机组应自动停机。2.5发电机组维修保养2.5.1按照管理规程“维修”及“保养”上的要求进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