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秩序员巡查重点
01、装修手续是否完善;
02、施工人员是否办理临时出入证;
03、是否按规定时间施工;
04、是否将装修材料随意堆放在楼宇内、绿地、道路等公共场地,木料、沙土、水泥等装修材料是否按管理处明示的地点堆放,堆放时间是否超过24小时,装修材料清运后是否对堆放现场进行清扫;
05、是否擅自改变阳台功能,封闭阳台;
06、是否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或损坏公物;
07、施工时是否注意防火安全,动用明火是否另行申请;
08、作业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09、空调及空调管道是否按规定安装,防盗窗门是否按规定样式制作,热水器、排风扇等是否按规定按装;
10、有噪音、异味、灰尘产生时,是否闭门作业;
11、休息日是否做到“三无”施工,即无“噪音、异味、灰尘”;
12、是否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向窗外抛扔物品;
13、装修垃圾是否用袋装好,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二客服/工程维修人员巡查重点
01、是否改动承重墙、柱、梁等主体结构;
02、是否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户门颜色格调;
03、是否擅自移动消防设施,随意改装智能化系统;
04、是否擅自改动水、电、燃气管道和其走向以及有线电视线路;
05、是否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
06、是否铺装过重地板材料;
07、是否有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
08、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09、是否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10、是否将生活污水排出管接入雨水管;
11、是否有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
12、是否做好厨房、洗手间地面的防水实验;
13、是否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14、是否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造成停电;
15、是否擅自在室外加装灯、牌、广告等;
16、是否有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