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首问责任制制度

发布于 2022-04-23 00:00:00

物业公司首问责任制制度

为体现我公司真心实意地服务每一位业主、住户,切实为业主解决困难,环湖花园物业推行“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制”就是当业主、住户有需求要管理处解决或询问时,所接到或问到的第一位员工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真接待业主、住户,,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倭、拒绝、搪塞、应付,其负有解答、处理或联系相关部门解答、处理的责任。

“首问责任制”规定:“第一责任人”在态度上必须热情主动,禁止用“不理睬”、“不关心”、“打官腔”、“斜视”、“傲慢“等服务忌行;在语言上必须文明规范,禁止使用”“不知道”、“不懂”、“不归我管”等服务忌语;在处理或解释问题上必须周到、妥善解决和满满足业主、住户需求,如不属于本人处理或本管理处工作范围的,应及时帮助业主、住户联系相关责任人或有关部门,并跟踪处理结果。

“首问责任制”还规定:当第一责任人未能及时解决、解释问题和事情,由“第二责任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当业主、住户提出的问题短时间不能满足时,承办人员均应实行记录在案,交由顾客部继续跟进。

为使“首问责任制”能够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特制定了相关的处罚措施。对“当第一责任人”未履行职责,造成业主、住户不满意或投诉的,公司将对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离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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