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主要工作内容、处理程序及权限
物业主要工作有:日常巡检、投诉处理、费用收缴、业户违例事件处理、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经营维系良好公共关系等方面。在这里就其中第(一)、(二)项的工作内容、处理程序及权限作出详细规定和说明。
日常巡检
一、楼宇情况巡检内容:
1、楼宇外立面完好、整洁;
2、楼号、单元号、房号门牌齐全;
3、无违反规划的“私搭、乱建”现象;
4、空调安装统一有序(另有燃气热水器等外挂设备等);
5、阳台使用不碍观瞻,不危及他人安全;
6、无影响外观的广告条幅、宣传海报等;
7、空房管理,定期检查空置房室内(其他空置闲置区域)情况。
二、设施设备巡检内容:
1、供电供水。包括变配电箱、加压水泵、水池水箱等;
2、照明。包括路灯、公共通道灯、草地灯、射灯、地下车库照明灯等;
3、休闲娱乐。包括休闲桌、椅、滑梯、景观等;
4、消防。包括室内外消防栓、喷淋、报警等;
5、信号。包括公共电信线路、有线电视接线箱等;
6、卫生。包括垃圾箱、果皮箱、化粪池等;
7、防盗。包括对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治安岗亭等;
8、道路及道路设施。包括路面、汽车道闸等;
9、停车场及停车场设施。包括地面、地下停车场,含排水泵及自动控制装置、停车场标识等;
10、其他公共设施。包括燃气管道及阀门、雨水污水井盖、电表箱、水表箱、区内标识等。
如发现以上两个项目中有异常现象、有需维护、维修、改进、增容、增加或更新的,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领导,涉及其他部门处理的,填写部门间工作联络单(报修单),及时送达对应部门签收。
三、装修施工现场巡检:
1、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
2、未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3、未按规定时间施工、排渣;
4、超出申报审批范围内的装修项目;
5、损伤梁、柱、承重墙的施工行为;
6、违反『装修指南』等规定的其他行为。
如发现装修过程中存在以上或其他违规问题,但不宜以处罚方式解决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尽量解决,解决不了的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业户就装修事项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应予积极考虑,充分了解业户提出的请求,并给予协助处理。
四、保安消防巡检内容:
1.各出入口门岗保安员执勤情况;
2.车管保安员执勤情况;
3.巡逻保安员执勤情况;
4.消防通道是否物通无阻;
5.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
6.消防栓内水枪、水带是否完好;
7.消防水源是否满足需求;
8.电源线是否按要求套保护管;
9.烟感、喷淋是否完好;
10.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对自行处理有困难的上报主管领导。
五、清洁绿化巡检内容:
1.处围卫生状况;
2.绿化带内(含空中花园)杂物;
3.景观、休闲区内卫生状况;
4.地下车库、电梯等公共场地卫生状况;
5.各楼道清洁卫生状况等;
6.草皮修剪、施肥、杂草、杂物、浇水;
7.绿篱、花荟、树木修剪、施肥、浇水、补苗;
8.病虫害洒药、消毒。
主动性和综合性的工作。争取提前处理问题,解决隐患,减少业主的报修投诉甚至索赔;全员巡检巡检内容包含部门的工作范围,有效推行“泛客服”“都是保安员”“都是保洁员”等正确理念。有助各部门岗位之间的了解支持、良性竞争。
巡检时间、巡检路线结合各部门时间安排,形成立体巡检网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