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乱停车,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有权张贴警示、并在业主微信群曝光

发布于 2022-04-23 00:00:00

位于杭州余杭区良渚文化村的白鹭郡南小区,此前乱停车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治。从3月底开始根据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定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对小区内乱停的车辆贴不干胶警示,并在业主微信群曝光。但此举引发了争议,部分被贴警示的业主除了向有关部门投诉外,还报了警。</p>

记者了解到,2019年11月,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小区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办法,业委会有权对小区乱停车辆进行曝光,包括使用不干胶警示单,也是业主大会上的决定。

今年3月30日起,该办法正式施行,小区业委会成员和物业公司保安一起巡逻,对小区内的乱停车辆张贴警示,位置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处,并在业主群里予以曝光。

据了解,白鹭郡南小区现有住户1000多户,小区仅地库和停车楼就有超过700个车位,而且还有临时公共泊位,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每辆车每天5元钱。这样的停车位配置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宽松的,因此绝大多数业主认为,乱停车实在不应该。然而,警示和曝光的办法有人赞成,有人反对。

业委会成员老张说,他几乎每天都会接到被贴警示单并被曝光的业主打来的投诉电话,有的甚至带有威胁的口吻。“物业和业委会必须拿出‘执法’的依据,不然就得道歉。”有业主这样表示。

就在4月11日上午,还发生车主砸业委会负责人家门甚至让宠物狗在业委会成员家门口大小便的事件,双方均拨打了110。警方介入后,车主道歉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车辆不随意停放。

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对小区内乱停车辆予以警示是越权行为吗?

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佐钊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飞。

小区内违停车辆贴不干胶进行警示并在业主范围内曝光,不属于行政执法,因此也就不存在越权执法的问题。

韩飞律师分析说:业委会和物业的行为仅仅是一种民事行为,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包括停车管理在内的小区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委会根据全体业主表决通过的条例规定,对小区物业内的车辆进行规范管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此,张贴劝停告知是合法有据的。但是如果不干胶会造成车辆损坏,或者影响车辆正常使用的,应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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