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规程
1目的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核算,规范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确保公司经济结算工作的正常进行。
2引用文件
2.1《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2.2《银行结算办法》
2.3《浙江德信控股集团财务制度》
3工作程序
3.1银行结算账户的性质
3.1.1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3.1.2一般存款账户:是除基本账户以外的,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的账户。
3.1.3临时存款账户:是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而开立的账户。
3.1.4专用存款账户:是因特定用途需要而开立的账户。
3.1.5外币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管理规定执行。
3.2公司财务部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销户手续。
3.3公司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向在办理支行申领核发开户许可证和IC卡;公司还应严格控制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3.4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3.4.1公司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申领开户申请书和空白印鉴卡。
3.4.2出纳将填妥的并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的开户申请书、盖有公司财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