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垃圾收集和清运管理,确保达到相应保洁标准,制定本规程。
2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垃圾收集、分类、清运、外运、消毒和注意事项六项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生活、建筑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的基本指导,厨余垃圾按照《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2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职责
3.1保洁主管负责可回收垃圾的处理及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监督管理。
3.2保洁领班负责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垃圾外运的验收,并协助保洁员工作。
4规定
4.1收集
按照相应《保洁作业单》规定的时间,将不同部位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收集,并装入垃圾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