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物业管理高空坠物管理的文章目前高层建筑在大城市中比比皆是,北京作为首都更是高楼林立。各种非传统建筑材料已经广泛使用在高层建筑的外墙、顶层、玻璃、门窗、外保温墙、骨架、阳台、空调基座等重要部位,时有发生高空坠物的现象。物业公司所管理的项目都在上述建筑类型范围内。在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高空坠物,轻则损物,重则伤人。无论出现哪种情况都将给企业、家庭带来严重的后果,越是高层建筑发生坠物事件,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就越严重。高层建筑坠物的安全风险评估及防范是摆在政府、企事业单位面前的紧迫任务。来本文就如何进行高层建筑坠物安全风险防范展开探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脱落,叫做高空坠物。这里所谈到的高空坠物主要是由于建筑物的悬挂物、外层建筑材料、缺陷装饰品、搁置物等由于自然原因(如自然脱落、支撑结构老化、地震大风等自然灾害),不包含任何主观因素和个人意志的坠落。高空坠物有其发生的特点:由于建筑的造型、使用的建筑材料、所处的环境各不相同,很难具体的做出事先预测。一些特殊部位(如大厦的墙体、玻璃幕墙、广告牌、灯箱等)或处于大风受力点的部位,当处于多风季节时就存在相对来说更大的坠落风险,当前预防办法还不够完善。而建筑物存在的施工缺陷或使用年限将近所至的高空坠物,具有具体发生时间的不可预知性特点。物业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均属于人员密集型场所。人流变化的随机性客观存在。前文中已经提到过,高空坠物不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坠落的时间和坠落的位置就具有不可控的特点。一旦坠落的时间点正处于人流密集的时间将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所以,高空坠物具有坠落后果的不可控特性。一、风险的种类1、经济风险涉及到高空坠物的物体主要包括:建筑物部件(如外层建筑材料、玻璃幕墙等)、高空搁置物(如阳台上摆放的花盆等)以及悬挂物(如外挂空调、广告牌、灯箱等)。一旦发生坠落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发生高空坠物事故,首先有可能对我们各单位、租户、业主、走路的人、我们自己员工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风险,甚至是生命危险。有媒体曾经做过实验,测算70多克的鸡蛋,从4楼、8楼、18楼、25楼的高度砸下来的力,实验结果表明,从25楼扔下鸡蛋可能砸死人。从4楼砸下:受力约为216牛/平方厘米,44斤,相当于一个7岁男孩的体重;从8楼砸下:约为304牛/平方厘米,62斤,相当于一个10岁男孩的体重;从18楼砸下:约为456牛/平方厘米,93斤,相当于一个14岁男孩的体重;从25楼砸下:约为536牛/平方厘米,约为109斤,而受力面积仅1平方厘米,相当于一个成年女子的体重。即便发生高空坠物没造成人员伤亡,由于高空坠物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在法律上物业公司作为实际管理人是处在承担第一赔偿责任的范畴内的,蜂巢物业网首发。2、社会形象风险如果高空坠物事故发生在公建项目,物业公司除了要承担由事故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受到其造成后果的长期不良影响。一旦发生坠物,将给企业造成一种建筑质量不合格以及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的印象。这种印象一旦形成,首先影响的是租户续租的积极性。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没有人愿意在一幢摇摇欲坠的大厦内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工作;其次这种印象会导致租户在我们的日常管理中不愿配合,甚至对我们的管理水平产生质疑,进而租赁单价受到影响、物业费收缴工作上的困难。同样,如果坠物事故发生在住宅项目,将可能导致业主对住宅房屋建筑质量的质疑,并由此产生大量关于房屋质量的报修甚至是投诉。一旦在住宅项目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了业主的财产损失甚至是伤亡事故,除了由于担负赔偿责任所产生的巨额经济损失外,物业公司还将面临其他业主由此产生的对物业公司管理水平的不信任而拒缴物业费行为,造成管理单位的损失,甚至有可能被业主委员会以管理不到位、预防措施不及时为由直接终止合同。无论哪种情况发生,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都将给企业形象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进而间接的导致企业在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一旦企业的社会形象受损,将严重影响物业公司管理资质的评级,对今后参与其他项目竞标产生极其不利的先天缺陷,影响长期的存在。前文阐述了高空坠物可能造成的可怕后果和无法估量的损失。从经济层面和企业的社会形象两方面分析了高空坠物事故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巨大风险。那么将高空坠物事故纳入物业公司整体的安全工作范畴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高空坠物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物业公司有针对性的对这类事件制定预防措施、监管流程、应急处理方案,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事故的发生,即便发生了事故也可以及时响应,妥善开展事故处理、救援和后续工作,减轻由此所带来的各种损失和影响程度。但是还是要重申,高空坠物事故将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和经济风险,是我们要极力避免发生的。二、高空坠物事故的教训1、住宅项目的坠物某小区徐先生喜欢在三楼的阳台上养花。一天一只猫从另一个阳台跳到徐先生的花盆上,使花盆重心偏移掉下去,正好砸在过路的吴女士头上,吴女士当场被砸昏,被行人送往医院。医院诊断为吴女士头部重伤。伤愈后,吴女士向徐先生提出赔偿,徐先生说花盆是猫弄下的,他不负责。吴女士找到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称是徐先生的花盆将其砸伤的,与其无关。事实上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及其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伤害的,它的所有人或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失的除外”的规定,徐先生及物业公司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假如物业公司曾对徐先生进行过劝阻并有劝阻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失则可免去责任。2006年5月31日傍晚,深圳向南小学四年级学生小宇像平常一样放学回家,在经过一幢名叫“好来居”的高层居民楼时,被楼上掉下的一块方形玻璃砸中头部,当场死亡。当地警方介入此案,先后采取了核对指纹、侦查询问、侦查实验等手段,但仍旧迟迟不能确定是谁抛下的玻璃。小宇的父母遂将好来居二层以上73家居户以及管理好来居的物业公司共计74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小宇死亡的各项费用20万元.一审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73家居民有过错行为,但物业公司有管理疏忽行为,因此判决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2、公建项目高空坠物:2007年9月30日,苏州某办公楼24楼的一块幕墙玻璃坠落,造成停靠在该楼西侧停车场上的两辆轿车不同程度的损坏。车主向该办公楼物业服务公司提出赔偿车辆损失的要求,物业服务公司以幕墙玻璃爆裂不是物业服务公司责任为由拒绝赔偿。2008年5月,车主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赔偿各项损失9930元。法院认为,由于开发商已经将办公楼出售,不再是所有者,要求原告撤销对开发商的起诉;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里约定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外墙面的维修、保养和管理,而物业服务公司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管理上的过错。最后法院调解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6000元车辆损失,其他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三、解决问题的途径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或完善建筑质量标准及监管制度。什么样建筑应具备使用达标建筑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质量缺陷追责制度、高层建筑日常管理标准、安全监察质量标准、玻璃幕墙使用年限标准等都需要法律性文件的指导。希望在不久到将来有标准法律文书的出台。要预防好、治理好高空坠物事故给社会、企业带来的潜在风险,就需要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要行动起来,齐抓共管,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上做出对高空坠物的事前预防措施。作为政府应当在现有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应有的监管责任。具体就体现在在建筑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阶段就要介入。强化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监管。通过对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从建筑的建造阶段就要保证建筑的设计、使用的建筑材料、工艺等方面的切实可靠,充分考虑由于设计缺陷带来安全隐患的风险。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很多“娘胎里带的”问题导致不幸的事故发生。此外,政府应当强化建材市场的准入制度,规范建材质量的标准化和检查力度。通过强化管理把不合格的建材产品清除出市场。一旦建筑竣工交付使用后发生了高空坠物事故,如果是由于建筑本身的设计、施工或建材质量的问题,要建立起一套责任追查机制。另一方面,作为企业也应当在防范高空坠物事故这个问题上做出自己的努力。建筑物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阶段反复论证建筑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将可能发生的高空坠物情况考虑进去。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避免高空坠物的发生。监理单位要在建筑的建设过程中严格把关,控制好建筑物的质量。这样,交到未来实际管理企业手中的建筑物就是一个质量合格,品质可靠的产品。建筑物交付后,其实际管理单位不应擅自改变建筑的原有设计,破坏结构。假装的各类悬挂物在施工之前也要进行充分的论证,避免后期增加的建筑物部件成为将来发生高空坠物事故的“定时炸弹”。除此以外,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筑物的实际管理单位也要注重对建筑物的例行检查。重点是要观察建筑物的各类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部位的巡视、检查。同时,住宅小区的开发商、公建大厦的产权房,要认真听取物业管理方的意见,做好建筑使用中安全风险评估,对于确定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投资整改。否则,事故造成的损失会更大。物业管理方要做好对客户、业主的温馨提示,不要在建筑的窗户、外檐等位置摆放物品,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共同预防高空坠物的安全风险。还要注意的是不惜力地给风险建筑物上保险,减轻事故损失的企业负担。在做好预防高空坠物事故发生的事前工作的同时,要考虑到真的万一发生了事故管理方企业应当如何应对,也就是要形成一套完备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处理流程和工作方案,重点是一旦发生事故,应当如何组织伤者的救援工作。只有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一定要将人的安全列为首位;其次是要马上报警,并组织好人员保护现场。四、做好防高空坠物工作就是效益问题分析到这里相信大家都能认识到高空坠物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一旦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将给权益受到侵害的各方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和企业形象风险,甚至是危及生命。所以通过一系列措施将高空坠物的风险控制在一个可控的程度内,一方面能够更好地为客户、业主提供一个安全的办公、居住环境,另外也可以帮助企业在社会上树立起一个管理到位、措施周全的良好企业形象,对提高企业在行业内的口碑发挥很大作用,这些都是企业品牌的重要无形资产,可以为企业发掘出更多的潜在客户,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基础。整个社会的安全形势是由在社会中活动的全体个人、单位的安全形势共同汇合而成的。当企业的安全形势不断地提高,整个社会将形成一个安全、良好的发展环境,社会发展的各项经济指标才能快速稳定的持续增长。所以,管理好类似于高空坠物及类似事件的潜在收益将是广泛性的、社会性的。近年来,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次数和频率呈高发态势。我们物业公司作为建筑物的实际管理企业,在这个问题上肩负着重要责任。为防止在我们的管理区域内发生了高空坠物事故,避免经济方面、企业形象方面的损失。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我们虽然无法改变建筑物的自身质量或者周边环境的状态,但是我们可以从日常管理角度入手,通过对建筑物本身的细致观察和了解,确定存在高空坠物风险的部位,并对这些部位及时勘察、判断,对其存在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通过与施工、维保单位早沟通实现对安全隐患的早解决,干净彻底的就是投资整改,呼吁产权房、开发商能够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作为管理方在风险点无法修复或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就要加强日常管理,对这些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部位要有详尽的日常巡检记录和应急处理措施;在遭遇极端天气时,一方面要提前对业主、租户坐好安全提示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做好加固、警戒工作。完善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做好我们能力所及的处理工作。总之,做好高层建筑坠物安全防范,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为我们的业主、租户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也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的大问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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