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办法

发布于 2022-04-14 00:00:00

1.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有良好清洁卫生的饮食环境,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凡在我中心食堂工作的人员及在食堂就餐的人员,均照此办法执行。

3.职责

3.1综合办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及食堂监督管理工作。

3.2项目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工作程序

4.1工作要求

4.1.1工作人员

4.1.1.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健康证、上岗证等必备。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4.1.1.2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1.1.3爱护公物。使用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4.1.1.4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4.1.1.5每周四拟定下周食谱,品种多式样,尽量使一周的饭菜不重样。饭菜要讲究色、味、形具全及营养配餐。

4.1.1.6平等待人,在盛餐过程中,要热情、礼貌,盛餐要做到公平合理,一视同仁。发生问题及时上报,禁止与员工发生冲突。

4.1.1.7每餐要准时开膳。按时上下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1.1.8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防止事故发生,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下班前,要关好食堂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及煤气设备,餐厅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防范工作。

4.1.1.9食堂的一切设备不得随便挪作它用,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要照价赔偿并严肃处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私拿、私用厨房用具和食物,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4.1.1.10按计划采购,严禁工作人员利用服务之便收受回扣,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12用餐人员要求

4.1.2.1公司员工一律刷卡进餐。餐厅一般不对外来人员开放,如有特殊情况,须到办公室申请登记,到综合办购买临时就餐券,或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单就餐。

4.1.2.2员工取餐时要自觉排队轮候,不得插队;取餐时尽快通过,不得左挑右拣,以免影响其它员工。

4.1.2.3就餐人员应本着节约粮食,维护公共卫生的道德观,剩余饭菜、垃圾不可随意扔弃,而应放在规定的地方。

4.1.2.4爱护公物,用餐完毕将餐具送到指定地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4.1.2.5员工餐厅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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