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内控机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发布于 2022-04-25 00:00:00

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内控机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项目考评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1接受属地政府及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15分)1.1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质复位(延续)。3未按时办理的扣3分。

1.2被行业通报后,在5日内作出书面整改方案。3企业法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未向通报部门递交书面整改方案的扣3分。

1.3按时、按要求参加工作会议,并完成布置的相关工作。3参会对象未按要求参会的或相关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扣3分。

1.4重大事项按要求实行报告制度。3未及时报告的扣3分。

1.5加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接受行业自律。3未加入协会的扣3分。

2物业行业市场秩序

(20分)2.1违规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5被处警告的扣3分;被处罚款的扣5分。

2.2物业服务合同按规定报送备案,项目经理按规定报送备案。3物业服务合同、项目经理未按规定报送备案的扣3分;

2.3物业服务合同签约参考示范文本,并合法有效。4未参考示范文本扣4分。签约无效和效力待定的,每项扣2分。

2.4依法退出小区物业服务,按时移交资料和物业用房,并配合办理过户和费用结算。8不按规定及时移交和结算的扣5-8分。

3企业建设与管理(15分)

3.1企业建立托管小区的奖惩考核制度,并对托管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月度日常考核。2未建立奖惩考核制度的扣2分,未对托管小区的物业服务进行月度考核扣1分。

3.2企业按会计制度建帐。2未按会计制度建帐的扣2分。

3.3企业实际使用的办公场所(不得与居住混用),三级暂定办公场所不少于40平方米,三级不少于80平方米,二级以上不少于120平方米。2办公面积不达标的扣2分。

3.4企业组织机构健全,明确分工。2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

3.5企业配备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电脑具备上网功能。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公司负责人)的对外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网址等报物业监管部门,号码变更应及时变更备案。3未配备电脑的扣3分。联系电话等未报备的,发生一次扣2分。

3.6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2未通过认证的扣2分。

3.7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2企业亏损的扣2分。

4服务人员从业要求

(10分)4.1专业管理人员接受相应岗位培训并取得证书,无借证挂证。4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证书或与社保花名册不相符的每例扣2分;未参加相关继续教育的每例扣1分。

4.2专业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持有专业岗位证书,包括消防监控员、电梯管理员.、高低压电工、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等。4专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每例扣2分;未参加相关年审验证的,每例扣1分。

4.3分类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行为规范。2未统一着装的,扣2分;未佩戴工号牌的扣1分。

5物业管理制度完善(20分)5.1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并在相应的工作场所公示。2未建立的扣2分;不齐全或不完善的扣1分。

5.2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并在相应的工作场所公示。1未建立的扣1分;不齐全或不完善的扣0.5分。

5.3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并在相应的工作场所公示。2未建立的扣2分;不齐全或不完善的扣1分。

5.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在相应的工作场所公示。1未建立的扣1分;不齐全或不完善的扣0.5分。

5.5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并在相应的工作场所公示。2未建立的扣2分;不齐全、不未分类、存放环境差的扣1分。

5.6分类建立健全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制度,并在相应的工作场所公示。2未建立的扣2分;不齐全或不完善的扣1分。

5.7建立健全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并在相应的工作场所公示。2未建立的扣2分;不齐全或不完善的扣1分。

5.8建立健全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制度,并在相应工作场所公示。2未建立的、无警示标识扣2分;不齐全或不完善的扣1分。

5.9建立健全公共环境清洁管理制度,并在相应工作场所公示。2未建立的扣2分;不齐全或不完善的扣1分。

5.10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并在相应的工作场所公示。1未建立的扣1分;不齐全或不完善的扣0.5分。

5.11建立业主投诉受理制度,对小区的违章搭建等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保证证据齐全。3未建立的扣3分;不完善扣2分;发现一起屡责的扣3分。

6与业主

沟通交流(10分)6.1每半年邀请业主委员会成员召开一次物业服务工作座谈会,听取其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2未召开的扣2分。

6.2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召开会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参会,物业服务必须委派代表参会;要求书面报告工作的,应书面汇报。3未派人参会的,扣3分;未按要求书面汇报工作的,扣2分。

6.3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应制定书面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书面询问或质询必须书面答复。2未制定整改计划的或未书面答复,扣2分。

6.4每半年开展一次业主满意度调查,并汇总上报县区主管部门。3未开展或弄虚作假的扣3分,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扣2分。

7精神文明建设

(10分)7.1按要求做好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布置的专题宣传活动。3不配合的,一次扣3分。

7.2小区每年举办一次社区文化活动或物业服务宣传活动。2未举办、末宣传的扣2分。

7.3小区显要位置设有物业服务宣传栏。3无宣传栏的扣3分。

7.4重要节日在主要入口处挂横幅,向业主祝福节日等。2未挂祝福横幅的,一次扣2分。

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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