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对新项目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的程序和内容,包括规划设计、营销策划、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面介入。
本文件适用于集团开发项目的前期服务工作。
定义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集中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开发单位委托物业公司实施的物业管理。
前期介入是指项目立项后至房屋集中交付使用前,物业公司站在业主使用的角度,从管理需求和使用合理性、管理成本、可发展性(更新、改造、升级)等方面,向开发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减少产品缺陷的过程。
房屋交付使用是指业主收到书面入住通知并办理完结相应手续;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
项目开办费是指在项目集中入住前,物业公司为实现物业前期介入及新项目的正常物业管理而产生的人员储备、办公设施购置、工具材料采购、员工生活设施完善等费用。
物业移交是指在竣工验收后开发单位将物业的公共部位、配套设施设备和场所移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对相关设施的质量、使用性、完好性、感观效果等进行验收的过程。
保洁开荒是指项目接管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受开发单位委托对项目内各类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全面清洁,以保证业主入住时的良好状态。
职责
物业公司成立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综合管理部作为协调部门,组织公司内部技术力量,对各项目进行前期的介入工作,各专业技术委员会作为技术支持部门,财务部作为资源支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