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采购的控制程序1、采购的申请单需经批准;2、批准人的权限需预先设定;3、须购物品及数量应预先设定并记录在申请单上;4、商品应检验数量、质量及状况,收货后应由相关部门签发收货单;5、收货单要与申请单核对,超量或不足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收货单应预先编号;6、收到的发票应与申请单、收货单核对;7、发票应由独立于申请及收货职能人的负责人批准付款;8、应付账款记录应由收货人、付款审批人以外的人保管;9、供应商的对账表应与应付账款定期核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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