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复印机复印质量、维持管理处正常的办公秩序,对复印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1、复印机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管理,未经综合部许可,其他部门人员严禁开机操作。2、复印纸张由综合管理部根据管理处工作量和公司办公用品定额领取,由综合部管理部门发放。使用复印纸就应本着节俭原则。部门复印在20张/份以下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办理登记手续;20张/份以上须主任签字方可复印并予以登记。私人资料原则上不得复印。3、每月底核算复印数量交由综合管理部统计各部门复印数量,以此核算部门成本费用,综合财务复印费收据,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4、对于业主(住户)和装修队复印资料,一律采取投币收费方式。A4纸每张伍角;A3纸每张壹元。每周末定期会同财务结算,由收款员开具收据。5、为防止人为损坏,避免其他机器事故。每一次复印100张,应让复印机待机10分钟。综合管理部结合每月复印登记和财务收据,::保持用纸数量和复印数量大本平衡。6、如有违反管理规定者,经综合管理部指正仍不听劝告,由管理处扣发当月工资10~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7、因复印机管理人员失职损坏的,由管理处按公司规定处理。8、复印机管理人员每日对复印机的运行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无法排除时应及时通知专业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对处于保修期内的复印机应通知专业维修公司进行保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