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管理程序

发布于 2022-04-25 00:00:00

物业辖区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管理程序1.0目的保证建筑物主体及公共设施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建筑物的维护以及除机电设备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3.0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非日常性维护项目的审批。3.2公司机电工程部负责重大或专项建筑物维护的策划、控制,并审定预、决算以及各类公共设施的维修等技术指导工作。3.3公司财务负责各项维护款项的资金结算。3.4管理处主任负责对日常建筑物维护工作的具体施工进行监督、控制以及工程验收。3.5管理处维修班长负责编制公共设施清单、制定检查规定,在市政公共设施有故障时,及时向相关市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检查维修结果。3.6管理处维修班负责物业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维护、检修,并由建立相应资料档案。4.0工作程序4.1日常检查4.1.1管理处主任组织管理人员,依据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每半年对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详细检查记录,填写《建筑物及公共设施检查表》。4.1.2管理处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至少详细巡查管辖区域内建筑物及公共设施一次,并在《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中填写检查结果,发现问题随时在《维修通知单》中记录,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结果由维修班长验证。4.1.3各管理处建立公共设施管理档案。4.2维护与验收4.2.1一般小型日常性维护项目,由维修班负责完成,并在《维修通知单》中记录,由维修班长负责验证维修结果。4.2.2管理处主任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有关建筑物大型维护工作项目,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公司机电工程部,由机电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维护工作;管理处主任负责整改项目的验收工作。4.2.3管理处可根据实际状况向公司工程机电工程部提出维护的合理化建议。4.2.4维修班长每月初统计上月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维修情况,并填写《维修情况统计表》,复印件报机电工程部。4.2.5管理处维修班长每月25日前作出下月材料配件的《物品采购申请表》,经公司机电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4.3对不合格维护的控制4.3.1管理处主任或维修班长发现维护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求进行返工、返修等处理,直至符合要求通过验收。4.3.2整个维护工作没有按预定时间完成,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公司机电工程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抓紧对工作进行督促,尽快完成任务。4.3.3维修班长每月根据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情况,做完好率统计,填写《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统计表》,复印件报公司机电工程部。4.4管理处维修班长建立相应的检修工作档案资料。4.5应急维修养护4.5.1突发事故指如地基下沉,墙面出现裂缝,建筑结构发生变化等。4.5.2管理处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的同时报公司机电工程部进行应急处理,机电工程部应立即委托建筑专业机构实施现场勘察,由受委托建筑专业机构提交《勘察报告及处理方案》及报价,经机电工程部审核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5.0支持性文件5.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6.0质量记录6.1《建筑物及公共设施检查表》(XXX-QP-04-1/A)6.2《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XXX-QP-04-2/A)6.3《维修通知单》(XXX-QP-06-4/A)6.4《维修情况统计表》(XXX-QP-04-3/A)6.5《物品采购申请表》(XXX-QP-11-1/A)6.6《整改通知书》(XXX-QP-04-4/A)6.7《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统计表》(XXX-QP-04-5/A)6.8《勘察报告及处理方案》(不定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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