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员工奖惩操作规程
1.0目的
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应有的惩处。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员工的奖惩管理工作。
3.0规则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应有的惩处,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惩劣”的基本方针。
奖励
1、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著成效的;
(3)在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
(4)防止事故发生或挽救事故损失有功的;
(5)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2、奖励形式
(1)通报表扬;(2)大会表彰;(3)颁发荣誉证书;(4)记功;(5)晋升工资或晋级;
(6)现金奖励;
3、奖励权限
(1)对各管理处主管级以下人员的奖励,由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填写《奖惩建议书》,报管理处领导审核。需上报公司奖励的要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审批;
(2)经理及以下管理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填写《奖惩建议书》,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审批;
(3)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办公室提议,总经理批准;
4、奖励程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办公室根据《奖惩建议书》审批结果作出相应的奖励。
(2)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发一次性现金奖励。
处罚
1、甲类过失:
①迟到、早退当月累计三次以上的;
②违反操作规程,但未造成损失的;
③当值时间擅离岗位,睡觉或干私活的;
④没有尽职或及时报告、处理事故的;
⑤服务态度差,被领导批评教育的;
⑥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2、乙类过失:
①迟到、早退当月累计四次以上的;
②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及损失的;
③损坏设备工具造成损失的;
④不服从命令及不执行上级命令的;
⑤参与打架斗殴的;
⑥服务态度差而被客户投诉的。
3、处罚方式:
①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领导发出。
②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的行为,由所在部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员工从收到“处罚通知单”后1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经所在部门领导提出,公司经理审批后,可取消书面警告处分;如员工受到两次书面警告处分,即可作辞退处理。
③降级及撤职:员工违规,由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奖惩建议书》,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在给予其它各项处分的同时,可一并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也可单独给予这类处分。
④辞退或开除:员工受书面警告处分后再次出现同类过失,公司有权立即给予其辞退处分;对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但情况恶劣者也可立即给予开除。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建议书》,经公司办公室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⑤公司职工如触犯国家法令法规,交由有关部门制裁。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违法职工作出处罚。
4.0职责
4.1部门和管理处主管负责对员工提出奖惩;
4.2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对主管提出奖惩、审核主管和员工的《奖惩建议书》和进行奖惩处理;
4.3人力资源主管负责审核提出的奖惩建议是否符合《奖惩管理规定》并根据审批后的内容发出奖惩通知;
4.4总经理负责审核批准所以员工的《奖惩建议书》。
5.0工作规程
5.1当主管以下人员、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部门和管理处主管发生奖惩行为,达到《奖惩管理规定》的条件,由其上级负责人填写《奖惩建议书》;
5.2部门和管理处主管对员工进行奖惩,填写《奖惩建议书》;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对部门和管理处主管进行奖惩,填写《奖惩建议书》;总经理对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进行奖惩,填写《奖惩建议书》;
5.3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审核批准主管和员工的《奖惩建议书》;
5.4主管和员工的《奖惩建议书》,由人力资源主管根据《奖惩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5.5总经理审核批准所以员工的《奖惩建议书》;
5.6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批准后的内容发出《奖励通知》或《处罚通知》;
5.7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根据办公室发出的通知内容安排对员工进行奖惩处理。
6.0相关文件与表格
6.1HL-QR-WI/XR023-01《奖惩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