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管理

发布于 2022-04-14 00:00:00

会计基础管理

一、会计凭证的填制及保管

(一)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记账的重要依据,填制会计凭证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会计核算过程、会计信息质量等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会计核算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打印出的会计凭证有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出纳员印章或签字。

(三)报账程序依次为:

取得原始凭证----签批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

(四)原始凭证的取得: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自制原始凭证,有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有对应的经济业务专用发票,已注明对方单位名称,具有名称、日期、品种、规格、数量、单位、金额、填制原始凭证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签章。

遗失原始凭证后制作的代原始凭证,已取得先前原始凭证制作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证明中已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经负责人签名批准。

原始凭证未涂改,或修改后已加盖开据原始凭证单位的公章。

(六)原始凭证的签批:

报账人须在原始凭证上签名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

报账人借款或报销费用,无论金额多少,须报公司负责人签名同意。

(七)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按会计凭证编号顺序保管,记账凭证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单据等按规定要求装订、保管,不得散失。原始单据一般不得外借,若确需借用,经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同意,办理借用登记后方可提供。

(八)财务会计根据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记并打印会计账簿,出纳员根据会计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九)财务会计根据相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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